【电梯急坠连环爆1】府中“大怒神”钢索14年断8次 爆安检单位乱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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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府中的游龙天桥电梯10月中突然下坠酿2伤,事故鉴定报告在11月底出炉。(翻摄自
新北旅客脸书)
发布时间:2024.12.05 17:19 台北时间
更新时间:2024.12.05 18:21 台北时间
文 陈彦宇
新北板桥区府中商圈10月底惊现陆桥电梯急坠事故,造成1妇1童受伤,鉴定报告近日出炉
,认定是厂商维护未发现钢索断丝、断股变异征兆所导致,将究责求偿。
但除了维护工作不确实,本刊掌握,执行安全检查、核发使用许可证的机构也被揪出缺失
,明知电梯有瑕疵不良,却仍核发许可证,一连串系统性疏失酿灾。
事故电梯自2010年4月启用,根据鉴定报告内容,该电梯3条主钢索断裂,导致车厢自2楼
坠落至机坑底事件,原设计牵引机驱动轮、压轮、转向槽轮的配置方式,直接造成主钢索
因反复弯曲发生金属疲劳,导致脆化现象而断裂。
其中,保养厂9月份季保养检查钢索,以及10月7日、17日两次维护保养,未能针对历年钢
索发生断丝、断股产生变异征兆前及时发现问题,落实保养检查,未善尽维护保养责任。
保养厂商维护工作未落实,作为把关之一的安检机构,也错过揪错机会。
本刊掌握,早在2011年9月,板桥区公所工务课曾两次针对府中路桥电梯设施安全与保固
范围召开会议,当时即发现有多项瑕疵或不良项目表列的诸多不符合事项,理应给予不合
格,但台湾停车设备暨升降安全协会、中华民国升降设备安全检查协会等单位,进行查验
后都却给予合格,台湾停车设备暨升降安全协会并代核发使用可证。
更离谱的是,针对相关瑕疵事项,原制造商六川电梯公司被要求提供竣工检查文件时,却
以文件超过保存期限已销毁(或无保存留档)为由表示无法提供,让相关单位难以进一步
追查。
本刊掌握,府中路桥电梯从2010年设置至今,主钢索已断裂多达8次,相同问题从未被根
治。
而为避免类似状况再发生,工程单位建议包括制造商、维护保养厂商、检查机构对于竣工
检查文件、历年安检文件应妥善保存;同时,检查机构、抽查机构等,都该自我精进,并
落实执行检查员回训机制,以提升检查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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