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 Sukiya发票未帮消费者存入载具并涉嫌侵占

楼主: zoomiss (Victoria)   2023-03-08 16:01:00
地点:
すき家 SUKIYA 板桥新埔店
时间:
2023年3月5日 04:58
事发经过:
本人于2023年3月5日04:58外带餐点
本人于结帐时明确表示电子发票要存入载具
本人明确出示打印出来的条码载具
店员也明确拿了扫描器扫描条码
本人理所当然认为电子发票已经成功存入载具 (事实上并未成功存入)
但本人于事发多天后发现该笔消费的电子发票迟迟并未显示在财政部的电子发票APP上
这时候本人才开始怀疑当时店员应该没有成功把电子发票存入载具
于是
本人于2023年3月7日 01:01再度回到该店家再次消费 (顺便测试这间店的电子发票到底有
没有确实帮消费者存入载具)
结果2023年3月7日 01:01的这笔消费所呈现的交易明细很明显出现了"载具"等字样
3月7日及3月5日的两张交易明细对照如下
https://i.imgur.com/L28jYmq.jpg
因此很明显可以推断出
3月7日的电子发票确实有存入载具 (该电子发票也在几小时后即出现在财政部的电子发票
APP上 https://i.imgur.com/oSLmHsG.png )
而3月5日的电子发票则没有存入载具
因此消费者即向店员说明解释这个情况
3月5日的发票既然没有存入载具 那应该就是操作失误不小心打印纸本出来了
请将3月5日那张被店员操作失误的纸本发票给消费者
但店员却表示"发票不在她们这里" "可能已经丢掉了" "现在没办法处理" "需要等隔天早
上有权限的人来处理"等等来搪塞
消费者深知基层店员工作繁忙 忙中出错在所难免 且发票事宜或许的确需要权限更高的
人才能处理等等
因此消费者也就没有再为难店员 没有非要店员立刻处理不可
双方说好消费者将自己的姓名与连络电话留下
等隔天早上有权限的人来处理并联络消费者
https://i.imgur.com/NDWoqKx.jpg
但至今为止仍音讯全无
后续现况:
本人刚才拨打Sukiya总部的两支电话0800-031-131与02-2553-9922都是系统语音无人接听
本人绝非奥客 都还会站在基层店员的角度帮忙思考事情如何解决
因店员手忙脚乱操作失误没有存入载具
作者: cccone (大C)   2023-03-08 16:17:00
其实我自己都没去对是否都存入,久了都忘了
作者: ppping (....)   2023-03-08 16:32:00
知道时间金额品名可以补印发票吗?
作者: sunny15 (ちちんぷいぷい)   2023-03-08 16:41:00
小心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23-03-08 18:27:00
电子发票不能补印 只能作废 但作废也不是说说就OK
作者: dragon780511 (大峯)   2023-03-08 18:47:00
电子发票为什么不能补印?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3-03-08 18:59:00
避免争议吧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3-03-08 19:50:00
不是,是因为发票是用来报税的,客人拿到的发票是"记载金额"的凭证,店家需要统计每一笔的消费跟国税局申请报税,一张发票就代表一笔消费记录,所以没有补印,要更改就只能作癈,而作癈发票是需原来发票正本(要回国税局的)证明的~但不是没有方法只是很麻烦,而且很没意义~么烦到我要是店员就直接开一张同价钱的发票给你,而那一笔消费的商品就自己吃掉就好~同理可证一件事,服务人员要循正规管道作癈发票是一件麻烦事,原po诉诸法律与国税局更是麻烦中的麻烦,我不是说不能做,只是为了一张记载记录的纸....我是觉得一点意义都没有....
作者: suckurass (我只是想太多罢了)   2023-03-08 20:19:00
就一张发票失误,店员好惨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3-03-08 20:22:00
首先,原po有明细表示确实有这一笔交易的记录,不管原po有没有拿到发票,国税局只看店家有没有确实申报,不看消费者有没有拿到发票~然后,要告侵占的话....就要跑法律流程,我个人觉得如果原po家隔壁不是法院丶地检丶警局,来回的费用跟时间为了一张发票.....
作者: heading (heading)   2023-03-08 21:05:00
我倒是觉得守法是基本 店家该开发票就该开 这没什么疑义不然守法的店家是笨蛋吗?这怎么会一点意义都没有
作者: freda1 (不囉唆)   2023-03-08 21:09:00
本来就该开发票
作者: MikageSayo (御影佐夜)   2023-03-08 21:14:00
本来就有开发票啊,原PO的点是“没拿到发票”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3-03-08 21:33:00
店家是有开"发票"的!!原po附的交易明细就是证据,通常发票一次出来会有两张,一张是发票本联,一张就是原po拥有交易明细,有交易明细就绝对有发票本联~
作者: j91380000 (没有菸抽的日子)   2023-03-08 21:51:00
莫忘花椒
作者: heading (heading)   2023-03-08 22:00:00
有开发票 但没让消费者收到(不管是载具或实体) 算有开?如果店家有开 但消费者没收到 店家为何不做任何形式补偿也是很奇怪就算是芝麻绿豆大的事情 店家的那么一点态度会影响观感这不是这个网络世代开店的人应该有的基本常识吗
作者: MikageSayo (御影佐夜)   2023-03-08 22:19:00
算啊,除非店家连发票的存根联/存根档都弄消失了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3-03-08 22:43:00
对呀~除非sukiya不想在台湾经营,为了等级低到不能再低的服务人员丢存根联或删存根档那就令我大开眼界了~
作者: tyrone0923 (.......................)   2023-03-08 23:15:00
通常是店家重开一张相同价格的最快,可能“有权力”的人觉得原Po应该没那么想要,也或者店员怕被念根本没上报这件事,去店家强硬一点基本上还是会重开一张啦
作者: magicalko (Magical)   2023-03-08 23:20:00
载具错误吧显示载具表示进入电子发票,如果进错载具,店家也没办法作废,要找出进入谁的载具店家也不能打印出来只有载具拥有者可以打印
作者: tu6y7   2023-03-08 23:23:00
刚好看到的Sukiya黑历史...觉得超奇耙https://youtu.be/5t7ZzV337h8
作者: noodleroy (noodle)   2023-03-08 23:28:00
希望店家以后用自助点餐机,或许就可以减少奇人异事。
作者: tyrone0923 (.......................)   2023-03-08 23:44:00
重看一次原Po说的,如果你从头到尾都只跟店员当面说,店员自己想装死的可能性也不小
作者: nfsong (圖書館我來了)   2023-03-08 23:58:00
没啥用 漏开而已 很多名小吃店 没开也是要到场查核就算抓到也是警告而已卖吃的 应该都是用书审 国税局可能根本就不查了国税局只会抓 名店书审用20万以下半价级距 或免用统一发票这种都是20万以上 书审营所税 查不查税根本没差
作者: magicalko (Magical)   2023-03-09 00:09:00
看错了,原来是要找没标示载具的发票。这下子玄了,这份交易明细表怎么证明是PO消费?如果录影已经消失随便捡一张交易明细都能这样的主张??
作者: nfsong (圖書館我來了)   2023-03-09 00:12:00
国税局没那么闲....外面一堆几十亿的节税 才是优先查核这种 营业额 随便都能估天花板的 不会刁难
作者: magicalko (Magical)   2023-03-09 00:15:00
然后....发票是谁弄丢的,也会有争议
作者: ipad6mini   2023-03-09 00:54:00
不太懂为什么要先质疑提出问题的人,你我都可能是弱势消费者,我觉得原po愿意花他的时间捍卫他的权益很棒
作者: JCC (JCC )   2023-03-09 01:09:00
我也在便利商店遇过 明明没存载具 事后说发票不见 说要补开给我都可以 但是是另外开 不是把原本的给我 但我没同意我相信 有意无意的这类没存载具私吞发票的情况多的是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23-03-09 01:27:00
超商遇过+1 后来都倾向用可以直接存的,例如直接存入悠游卡,或者可以自动代入相关载具的
作者: tk930732 (吃吃不吃鱼)   2023-03-09 01:53:00
某家超商有bug会存到别人载具中
作者: magicalko (Magical)   2023-03-09 02:22:00
1.你要先证明交易明细是你本人的2.你离开柜台时确实没有拿到发票
作者: SAMON5566 (木村正夫)   2023-03-09 07:26:00
还要证明店员有侵占的故意啊
作者: shengder   2023-03-09 08:05:00
我也是存云端,之前也想过这个问题,一般人事后也不会去对发票是否有存到云端,要是遇到有心店员偷偷把发票打印出来兑奖也不知道
作者: sss1234 (简简单单)   2023-03-09 08:46:00
我觉得你可以在去吃一次后,在下结论吧,只有一张发票手误漏掉机率大
作者: ingss (萧萧)   2023-03-09 09:17:00
to楼上:原po吃了两次,两次的收据都有在上面照片上哦
作者: a75088285 (活在回忆中的回忆)   2023-03-09 10:30:00
一张发票
作者: Davil0130 (0000)   2023-03-09 10:42:00
有花椒味国税局就是这么闲,没有只抓几十亿逃漏税这种幻想剧情,只要你检举就会发文查帐,尤其是这种电子发票的更爱抓,直接比对档就好。
作者: Gracegiveme (葛哥米)   2023-03-09 14:33:00
如果要追究,以现金支付光凭明细即使查有发票怎么证明是原持有者?除非像超商有录入会员之类的才可能作废补开,或许要调监佐证当时的确是本人在场消费及查看发票是怎么个去向。国税局只能查是否如实开立,无法就此认判定此发票应归属于谁哪位消费者。调监控
作者: tyrone0923 (.......................)   2023-03-09 17:29:00
原PO跑了两次都只见到店员,直接去门市说要找店长处理说不定马上就解决了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3-03-09 19:05:00
原po跟双和板那位盯上墨尔汉堡的,真的该结拜一下!对了,要多多来更新后续喔!加油
作者: wasabia (Hsin)   2023-03-09 19:24:00
告起来 告起来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3-03-09 20:37:00
po 文也一天多了,店家居然都还没回复?
作者: claudia5152 (李小贝)   2023-03-09 20:42:00
最简单没有争议的方法就是请店长将那张发票作废,现场重打一张一样价钱的发票给你,之后也不会争议。至于帐的部分,就由店家他们自行跟会计处理。
作者: Makubax (鱿鱼糖)   2023-03-09 21:04:00
店家不积极处理这点比较扯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3-03-09 21:24:00
原po也神隐了,是理亏了?
作者: realone (realone)   2023-03-09 21:28:00
作者: leeccc (英小)   2023-03-09 22:36:00
一张发票而已啦 假设那张中了1000万呢
作者: s66449 (老實樣)   2023-03-09 22:56:00
店家再不花时间处理 事情只会越闹越大
作者: me0533 (小绿说)   2023-03-09 23:28:00
国税局应该更要去大庭牛排,几乎都是故意漏开发票,要跟店家要才有
作者: givefuck1010 (无聊篮子)   2023-03-10 00:32:00
我传品吃过n次才知道有发票可开
作者: zenghealth (康益)   2023-03-10 02:11:00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3-03-10 08:43:00
有更新什么吗?还是我眼睛业障重?
作者: ipad6mini   2023-03-10 08:55:00
原po不是回新文了,哪有神隐?
作者: kobe8112 (小B)   2023-03-10 12:04:00
某人是有付钱吗?更新速度还要符合你期待的快就对了建议你以后发/推文只要没完结的每30分钟更新,以身作则
作者: heibe (在屋顶唱着你的歌)   2023-03-10 12:31:00
原来是有回文了喔,那真的该给原po一个赞!至于那几个爱呛刁的,我就不跟你继续浪费时间了!
作者: kobe8112 (小B)   2023-03-10 12:33:00
真是名符其实的自我介绍文
作者: hilemon (柠檬哈哈哈!!)   2023-03-10 19:20:00
这间遇过最可恶的是店员偷偷把可乐饼卷揉掉
作者: tjbulls   2023-03-11 18:27:00
自己没注意好意思说人家?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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