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任何问题请先来信释疑,本次回应后若有相关疑义请依通常程序向
小组申诉,会由小组长进行裁判。
后续再持续发文扰乱秩序仍会确认是否需进行其他处分!
1. "a1005100"使用者您于本版在6/8公告征选文时,于6/12夜间11时23分许发布参选文
,但因当时未发自介文故不符资格。
2. 您于6/13补发自介文,但已不符合6/8前需具备自介文资格,故参选仍属无效,由于
之前表示曾经有发过自介文,本人查精华区及历史资料均无发现有自介文,为求慎重
,还去信询问是否有存盘? 以及6/13自介文格式错误通知,接获回应如下:
====本人去信=====
: : 您好
: : 由于现行板桥版上并无您发过自介文的纪录
: : 如果可以,请您调出参选前有发过自介文的纪录为佐证
: : 谢谢
====获得回信====
您好
印象有发过 也可能记错了
现在格式可以了吗?
3.确认自介文更正后,本人于6/22日回信,表明依程序仍不符资格,需要经过重新起算
征选活动后再进行参选。6/26本人回信内文如下:
====回信内文=====
现在可以
但是不符合本次资格(发表时您未有自介文)
要等下次了
如果这次没有人参选
2~3周后我会再行公布一次
4.期间,有版友进行征选延长的请求,以便让你可以符合资格,本人回应如下:
→ bencheming: 因为是之前的征选延长,并非另外再重新征选 07/03 01:01
→ bencheming: 这件事情有和之前的征选者回复了 07/03 01:01
→ bencheming: 我也表示有意参选的话再过两周会重新征选而不是延长 07/03 01:02
→ bencheming: ,这样才会符合重新审资格的可能。07/03 01:03
→ bencheming: 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来信询问,谢谢。07/03 01:04
→ bencheming: 政治部分版主需要行政中立,参选请不要有歪斜的政见 07/03 01:08
5.本人于 7/19 重新征选版主(#1YriIJNO),此时你的资格完备,但未见参选文。
6. 8/1公告板桥版版主延长至8/8 (#1Yv-fQv-)
7.未见您参选文,本人于7/29日去信邀请重新发表参选文,您于7/30来信回复
"我已经发过参选文了",本人于7/31凌晨0时许回信表示 "重新举行的话要重新发喔"
8.征选结束,未见你的参选文及其他意见表明。
以上
以下
1.第一时间你的自介文不符资格部分考量你的意见我也让你补件了,但无法以
"可能记错了"一句话就当作你有发表或是归咎系统吃了你认为曾经发过的自介文。
2.征选文因为资格认定,必须要有划切认可的时点,不然资格认定会过于浮动,这部分
不管在公开推文或是回信中都和你说了。
3.我在6/26就回信给你说你的自介文可以了,重新征选后也再度提醒要重新发文。
4."jimshih"于7/30来信表态愿意参选,后续于截止前来信表明电脑故障,本人仅给予
1日缓冲进行补件,若超过则参选失效。
基本上就于信赖原则,不要逾越参选程序的原则太多,都还在容许范围内。
我同意让你找出过去发过的纪录来补件,和另一位参选者在延长征选时间前来信表示
因意外造成的不及而宽容24小时的弹性都是一样的。
但两个不同时间点举办的选举,就是两件事! 事前也说了,事中也提醒了,现在事后
提这种争议我不知道是怎样!
另外,板桥版发文格式不知道,请看板规
★[自介]文 恭喜您愿意浮出水面 8.[自介]
☆板主M文认可后,收录至精华区。(大板桥宝宝名单)
请尽量遵照范本格式,并保留大板桥版友ANSI色码列。
经板主劝导修改无效后会删文
发文类型也有 [自介],会自己带色码,里面会直接把格式带好,难处在哪我不知道)
个人认为自介文是版友交流用,因此格式错误我也从来没删过,顶多不能发买卖文和
竞选版主罢了(如果连做这两件事情都要便宜行事特别发自介文,那心态怎样我不知道)
就于自介文的内容,有不少被m的自介文学历也未必是学校,有人来信和在公开版提出
疑义,都有回信告知,也有推文如下(#1Ypv_ndp)
→ bencheming: 教育资料的确是个资的一部份,当事人是否公开就看意愿07/16 23:30
→ bencheming: 这里也不会进行实质审查,高兴写你是向日葵托儿所也行 07/16 23:31
→ bencheming: 但仅为某些特定目的去制造没有价值的自介,是不会m的07/16 23:32
有关交易文的水桶纪录可以去精华区 25.水桶纪录查询去看,会定期更新
未来各位版友认为每周例行水桶要公布ID在公开版上无损耻度的话,那以后可以恢复。
质疑选举公告的部分,依《L_TaiwanPlaz》群规:
[新增板主]
若为无板主状态下,则需依组规于 LifeNewboard 进行连署,
而后于本板提出申请。
有板主时候,新任板主产生方式若为板上选举结果,需将票
数统计等文件一并附上。
若为直接推荐上任,则需大致说明推荐缘由等,并由所有板
主推文回应赞同后方能上任
征选版主的方式的确为版主的自由可决定和选择的权力!
但为什么不直接票选?直接推荐? 就是为了先做筛选,避免有人被盗帐号或是
路人甲。
若对规则不理解,对程序不懂,对发文模式不理解,甚至是对执行问题有疑义,
都可以来信询问!
不是发个质疑文喷一下就好,如果每个人都这样,那与本版旨趣如何相符?
真是够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