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的讯息:
上礼拜国春收到新海里的里民陈情,因有殡葬业者欲进驻住宅区设立洗尸间、供奉逝者牌
位处所、送行礼堂及诵经会馆,引起当地居民强烈反弹。
国春今天特别与市府民政局、经发局、城乡局、工务局、消防局与新海里里长一同到现场
会勘,与里民共同研议解决办法,希望能让在地住民有一个优质的生活品质与安宁的环境
,也要让业者在符合法令规定的地方执业。
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 2 条第 3 款规定:“殡仪馆:指医院以外,供尸体处理及举
行殓、殡、奠、祭仪式之设施。”本条例第 13条规定:“殡仪馆应有下列设施:一、冷
冻室。二、尸体处理设施。…。”本条例施行细则第 14 条规定:“本条例第13 条第 2
款所称尸体处理设施,指尸体防腐、清洗、修补或美容化妆等设施。”
另依前开规定意旨,尸体防腐、清洗、修补或美容化妆,均属尸体处理范畴。准此,清洗
遗体,应于殡仪馆内为之。
虽殡葬礼仪业者在住宅区内不得进行大体清洗、灵堂诵经、丧家神主牌设置与拜饭等活动
,但申请设立办公室是符合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