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吃..
: 推 wtfconk: 真的…不报警都是假的,而且记得是要报案窃盗而非遗失唷 05/02 05:29
: → wtfconk: 通常警察都会引导洗成遗失降低破案压力,记得要守住 05/02 05:30
这两句话是正确的..
其实东西被偷有时是很常见的事情..
没事安全帽不见个几顶,披在车上的雨衣消失个几件,或是刚买的东西挂在车上被拿走
一年内一两次... 这都算是日常(?) 至少我机车上常莫名发生这种事
不过我没想过会为了这个去报警
去年的某一天. 也是拿着之前新买的伞,第一次用.. 到某生活用品店买个洗面乳.
再去另一间店买别的东西,发现伞忘了拿,回头要取就不见了
因为那把伞很大又特殊,是和前女友买的伞(当时已分),所以很有意义
也因为那把伞非常特殊,第一时间认为绝对不可能是"拿错"这么简单.
但真的是有人拿错,那我也认了,和店家确认后对方愿意让我报警陪同调监视器
于是我决定报警!
进警察局是个老鸟,斜坐在椅子上,一听到我伞被拿走就是各种刁难.
"伞被拿走? 你要告窃盗吗? 你知道是谁拿走的吗? 不知道是谁你怎么告?"
"你怎么知道是不是别人拿错?"
"是不是你自己弄丢的? 开遗失登记给你,说不定晚点就找回来了"
"一把伞而已,门口有伞你自己选一把送你! "
因为当下有点不爽所态度有点坚定,最后他只好找个菜鸟警员陪我去店家调监视器..
结果看到一个熟练的女人,在伞架上挑伞,还拿了我的伞打开了它衡量了一下..
物色了很久,把散放回伞架上,环顾了一下四周,最后拿起了它,消失在镜头外。
由于镜头外是一个商场,要去商场调监视器看后续,因为时间已晚所以就先回去做笔录.
这时候的重点来了..
笔录开始了,警察要我告的是 "侵占" 不是 "窃盗"....
不多做说明,但是"侵占"和"窃盗"在刑法上的构成要件是不一样的,很多一线行政警察
的作法都是诱导报案人用"侵占"来论,为什么?
先说结果..
因为窃盗是管制案件... 侵占不是
非告诉乃论的窃盗案件是治安指标,告诉乃论的侵占不是
一开始和我扯了一堆支配理论有的没的,我直接回了一句,所以我离开家里,家里的财物
脱离了我的支配,今天有人进我家拿走东西,我报案报侵占吗? 你接受这个逻辑?
我的伞放在伞架上,伞架放在店门口不是马路上,我和那个女人没有任交付伞的行为,
伞架看起来也不是遗失物,你叫我报侵占!? 这合逻辑?
最后关掉录音得到的结果就是... 拜托我告侵占就好..后续的资料他会联系商场.
(反正找到人检察官发现不对再变更起诉法条这种话都拿出来说了...)
心一软只好改侵占案件
想当然尔... 过了一个礼拜打电话去问侦办进度.. 没有调商场的监视器..
态度也变了一个样子(笑)
到现在那张报案单,也只是张盖有印子的A4纸罢了
看着报案单上的"积极侦办".. 有时候感觉只是场笑话,因为积极与否..
单纯看你是什么人,还有他们有没有压力。
SO.. 如果坚持,类似事件发生的时候,请记得就直接报窃盗,实际上警方也不能拒绝.
但请先衡量真的有报警的必要,毕竟一线员警还是有他们辛苦的地方.
PS:这件事情不是在板桥发生的,相信板桥的警员都很NICE,很棒的..
以上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