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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9
〔记者赖筱桐/新北报导〕房屋税缴纳期限到五月底止,新北市议会在去年十月修正通过
“新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针对俗称“囤房税”的非自用住宅房屋税征收率,持
有第四间(含)以上,税率从原本的二.四%调降为一.五%,引发图利建商的争议。这
项税率从今年一月十一日起施行,估计每年税收约减少六.六亿元。
新北市税捐稽征处长黄育民表示,为抑制炒房牟利,“新北市房屋税征收率自治条例”在
二○一七年七月一日起上路,原规定持有第四间(含)以上的非自用住宅房屋税征收率是
二.四%,持有一到三间视为自用住宅,税率为一.二%。
该条例施行后,许多民代陈情说,房市景气不佳,一例一休政策造成建筑成本提高,继续
维持高税率的房屋税及地价税将影响不动产发展,为了活络房产经济,新北市议会提案修
正条文,将非自用住宅房屋税征收率从原本二.四%调降为一.五%,在去年十月的选举
期间三读通过。
“囤房税”降低后,招来图利建商及投资客的批评声浪,时代力量新北党部主委陈志明痛
批说,新北市的闲置空屋数量在全台最高,房价居高不下,市府、议会不思考如何引导空
屋释出,反而帮囤房的财团和投资大户降税,二.四%的囤房税才上路一年多就调降到一
.五%,牺牲年轻人的居住正义。
黄育民表示,调降税率是市议会提案,市府曾多次沟通,提醒可能影响财政税收,但仍需
尊重市议会的审议结果,估计今年度依新税率开征后,将减少六.六亿元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