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jgx (纯真打不赢奸巧)
2018-11-24 23:59:30话说
城武跟海山分局吴恺峰打国赔官司
海山分局与新北市警局派了7个警官来跟我对打
其中一个打炮手叫做元元
言词辩论笔录
原告 板桥金城武
被告 吴恺峰
被告 海山分局
上列当事人间107年度板国小字第3号国家赔偿事件于中华民国10 日14日下午2时40分在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板桥简易庭第五法庭公开辩论出席职员如下:
法官 书记官 通译
被告吴恺峰:“我确实有在网络上写“嗨城武”、“城武是你”,
但是没有办法以这两句去连结到就是原告这个人或是让别人去辨识。
元元:
我们并没有侵害到原告的姓名权及人格权,
也没有造成他社会地位的贬损也没有滥用他的姓名, 另外个资部分“城武”两字无法连结
到原告个资, 而且单凭“城武” 赔偿原告金额恐形成文字狱。
法官:文字狱?你真的这样要记入笔录吗?
元元:要。
但是现在元元告城武了
https://i.imgur.com/YKhZD56.jpg
说是针对这篇的红字部分 与狗官两个字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2952994.A.925.html
我想问元元:文字狱自助餐 好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