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确定新屋主购屋后,的确有进行过“扩建或改建”,那新屋主已涉及刑法上的窃占
可直接控告新屋主,涉嫌刑法 第320条的“窃占罪”。依现在法院 的判例与实务见解:
“顶楼住户既未经其他住户同意,擅自在 顶楼平台加盖违建房屋,应成立窃占罪”
因为是新屋主,违建属既存事实,因此成立的前提,变成有无进行过“扩建或改建”
这招其实最狠、最有用,只是会让楼上“芳邻”背上刑事前科,有机会成为“更生人”
,双方彻底、完全撕破脸,若好好沟通无解,期待政府拆违建太久,只能用这招了。
※ 引述《LiJu (放心情去旅行)》之铭言:
: 请问各位版友
: 因为目前住在旧式的公寓,每层楼有两户
: 原本只盖四楼,但是之前对门四楼的住户
: 将五楼加盖成自己的住家,也住了几十年(我们这边五楼没有加盖)
: 前几年屋主把房子卖了,新屋主把四楼隔间出租,五楼也出租了
: 从那时开始,原本安静单纯的居住环境都变了样
: 每次回家常有不认识的面孔尾随在后面跟着进来,或是没带钥匙
: 询问他们是几楼的住户,一对情侣两个人回答的答案却不一样,
: 一个说四楼一个说五楼
: 女生甚至还对我将摩托车停在门口(并未影响住户出入)有意见
: 大门保养过后请大家爱惜公物将门轻轻带上即可,
: 每天早上出门仍会听见大声甩门的声音
: 楼梯间也开始出现烟蒂和垃圾,有住户贴条提醒也不见改善
: 每逢过节时,尤其是中秋节就有一群陌生人跑到我们的五楼开露天派对、烤肉
: 最近更夸张竟然将我们的五楼当成自家的花园开始种起大量的植物,
: 而且有扩大的趋势(因为已经看到好几个长形花盆在旁边准备了)
: 我介意的是五楼是我们这边的共同使用空间,和邻居分享也没什么
: 就是方便大家晒晒衣服和棉被,这样也无可厚非
: 但是目前在我们顶楼种植物,
: 这些租屋的房客如果搬家时懒得搬走而留在我们的五楼 ,
: 成为废弃物后,却变成我们原本的住户要去清理
: 或是这些植物在越长越茁壮后,损害到我们的建筑结构(?)
: 请问是否可以限制我们的顶楼不要给非本栋住户使用呢?
: 或是版友们有更好的意见,欢迎大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