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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大观事件
专页:大观事件Daguanhomeless
第一波4/10拆除
争议点:成家在前,立法在后
位于:板桥大观路二段
事件经过:goo.gl/bS6J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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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y255257 (jacky) 2017-04-10 14:19:00
做为附近的居民 个人认为觉得早就该拆了.....
...眷村烂帐官司输的话基本上只是跟政府讲情理(缓拆)的空间母校的用地也是被眷村占到前阵子才动工,也是等人搬完不过可能是因为胡子强才可以压这么久 吧(?
作者:
lexar (hot n' cold)
2017-04-10 14:47:00老学校附近一堆这种当时地还用不到,就给人借住,结果现在赶不走,当时的一时心软对后人造成很大困扰
作者:
Clayborne (Clyaborne)
2017-04-10 15:33:00如果是占地不还的话 真的是乞丐赶庙公..
作者: knightking (认养代替购买宠物) 2017-04-10 15:34:00
法律都可以回溯了,这算什么,小意思啦
作者:
osioli (和平奋斗爱动物)
2017-04-10 15:35:00台湾最大的进步阻碍 情理法 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圈了地 住得久就是你的了吗
这有点牵扯到党政时期的军方承诺吧..虽然基本上都没有文件所以法律上都是GG的
五股工业区都能变成工商展览园区了 没有什么划地要还政府的事
作者:
bmyone (Y)
2017-04-10 21:31:00请找国民党负责,谢谢
265巷一弄怎了? 265巷1弄3弄都是有权状的 还是你是说道路呢 弄的道路就没权状了
个人事觉得拆了 市容比较好看但是居住正义优先第一 只是谁对谁错很难判别了
作者: donx0621 (don) 2017-04-11 09:17:00
大观路二段一堆违建早该拆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7-04-11 10:11:00把懒人包看一看,这算是过去党国不分的烂帐一笔吧,至于这烂帐要算起头的妇联会还是后续转手的军方乃至退辅会而且症结点在于当初福利中心招商时是怎么谈租赁的
作者:
Jet7 (Jet)
2017-04-11 11:25:00支持拆!+1
应该是说265巷1弄3弄的道路啦 可以自己盖大门挡路
作者: sinica312 (sigh) 2017-04-11 18:38:00
弄的道路有些是二旁住户的土地,就二边法定空地弄出一条路出入
作者:
DareJ (幸é‹ä¹‹æ˜Ÿ)
2017-04-12 01:25:00看完了 觉得还是不清不楚 到底是哪块啊要求原地续住? 我觉得合宜分几个给他们住好一点或是对面的荣民之家 但我以为荣民住不用钱耶?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7-04-12 10:42:00看完只觉得当初是怎么招商的?这部分没厘清很难说是哪一方问题,如果当初妇联会招商时有承诺虽然这些人没有像其他分配到眷村的人那样,当之后如果发生什么事故也能比照办理,反之 如果当初就只是个招商租赁,结果后来发生台风迁徙,却没有将这批人比照眷村居民,这就有得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