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大观争议事件

楼主: amy21889 (马马咪啊)   2016-09-30 14:11:21
板友午安:
连结为板桥大观路二段争议土地资料,因对照机关要于那的居民10/7拆除家园
,因此,大观事件急需各位协助发声,目前得知有假日导览活动,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私讯
专业预约导览时间了解当地历史,文化和长辈种种的故事。
大观事件线上导读
https://www.slideshare.net/mobile/ssuserf5faa4/ss-66569782
大观事件脸书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DaguanHomeless/videos/326939317659753/
大观事件新闻
8/19(中国)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820000535-260107
9/25(公视)
https://youtu.be/zOA6MHAJ2AU?t=69
作者: poohted (pooh07)   2016-09-30 14:54:00
帮高调!!!
作者: yuting90 (yuting)   2016-09-30 15:19:00
看内文觉得退辅会争取自己权益也是应该的...可是不当得利那边可以请求少一点
作者: matida24 (matida)   2016-09-30 15:21:00
看不懂,请问有人可以简单解释吗?
作者: pc031564 (pc031564)   2016-09-30 15:45:00
地上物外无土地所有权,地主有权力强制执行。
作者: cjhs (jackC)   2016-09-30 15:55:00
只要单位早期有移交,居民今天的局面就不会是这样了,可是单位没有,所以居民即使早期就积极争取也无法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现在还要被告,被毁家园
作者: writter (mister)   2016-09-30 15:55:00
推个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15:58:00
简单说就是单位行政疏失,却要居民承受损失
作者: wisebani (星空下的玻璃碎片)   2016-09-30 16:19:00
还是看不懂,简单说地是谁的?
作者: yuting90 (yuting)   2016-09-30 17:36:00
地是退辅会的,所以可以请求拆屋还地啊
作者: Fanchiang (左手的羁绊)   2016-09-30 18:39:00
先拆265巷1弄再说 最好是围起来自家用
作者: jjosh   2016-09-30 20:49:00
有天理吗?法院都判决了 占用户还要推翻法令,这些既得利益者...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09-30 21:51:00
所以搞老半天,土地权状是谁的?那在上面盖房子的人知道土地不是他的吗?1.知道地不是他的...那你还盖还住爽爽,被拆只是刚好2.不知道...没先弄清楚就盖了爽爽住,被拆也只是刚好有提出变更和地要不要给你 是完全两码子事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01:00
盖的时候有设定地上使用权喔 是后来接手的机关没在管理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09-30 22:02:00
什么有杀人没杀人,整个就是牛头硬套马嘴的例子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08:00
提出变更这就牵涉到国有财产公用或非公用居民等的是你机关决议承诺变更非公用财产后可以提申购然后过了几年后 政府机关翻脸不认帐告你这样的概念= =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09-30 22:12:00
那为什么提出后,都过了那么多年还是没过?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15:00
这就要机关解释了 提出变更非公用财产是管理单位向国有财产署申请
作者: Terry2231 (Nick)   2016-09-30 22:17:00
帮高调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09-30 22:17:00
只看到移交国有财产局后续处理 没有看到"同意"承租承购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22:00
变更为非公用财产→移交国产署后→住户才能向国产署申购住户申购就找国产署 跟管理单位无关 所以不需要管理单位同意
作者: jjosh   2016-09-30 22:25:00
这逻辑,公家土地大家都去占用,再请国产署配合变更非公用,再卖给我就好。阿全台湾公有地不都归我?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28:00
那你要看机关要不要同意阿= =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09-30 22:29:00
所以根本就没有通过变更非公有啊~所以现在是在抗议"怎么申请那么久都不给过的疏失?"是疏失吗?那是谁的疏失?政府的?住户的?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34:00
没有通过 跟决议后没送申请 差很多喔~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09-30 22:34:00
住户自己本身也有疏失吧!但却只会喷别人疏失指的"住户"是指前几辈处理的人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36:00
管理单位才有申请权利 有处理权限者才有疏失疑虑吧?住户的疏失就是太相信政府 XDD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09-30 22:38:00
机关没行文说好,也没说不好,这些人却认为是"好"是相信"自己心中所想的政府"吧! = =a没通过和没送申请,若没送申请是要通过啥毛啦!@@"
作者: propene   2016-09-30 22:44:00
若贵住户能取具在此(管理单位接管)以前之居住证明,即可同意办理现况移交该局(国产局)接管 这样你解读是没说好?没送申请的话 管理单位问题更大吧 我认为啦= =
作者: matsui07 (不在他方)   2016-09-30 23:43:00
占久了就变我的...XDDDD
作者: sshheennrk (热锅上的winner)   2016-10-01 00:02:00
当初退辅会承诺住户要移交相关单位却未移交所以住户才逼不得已要出来抗议
作者: pc031564 (pc031564)   2016-10-01 10:42:00
跟新竹宝山强制迁移与A/B屋同出辙,没凭据就依照权状跟法令走,地主要求强制拆除迁移公告即可,承诺没凭据。
作者: propene   2016-10-01 12:08:00
承诺没凭据? 那87年的函是??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10-01 14:07:00
那请说说87年函文所代表的意思?若是住户的地,那住户怎没权限处理?还要找有权限的?若是住户的地,怎找没"窗口"缴税,窗口会自己找上来吧!不管哪个单位接管,都没有给住户接管啊~ = =a
作者: propene   2016-10-01 14:38:00
87年函的意思就是管理机关要变更非公用移交,如果机关有诚信至少今天就不会是管理单位提告窗口 里面提到的没提供窗口是指不当得利执行窗口耶 = =导读没办法很详述 只能提出争议重点 有兴趣有空的话欢迎
作者: alexice (人品炸裂中~~~)   2016-10-01 14:51:00
我觉得你线上导览很清楚啊!土地是谁的都避而不答 XD不 我在意的是前因不是后果 为何居民会认为地是自己的?说没窗口 其实窗口一直都在介寿公园旁 且别人在缴税自己不用缴 心里都不会觉得毛吗?每年电视都在提醒喔!只看到抗争说政府疏失 自己疏失却完全无视...且ok,倘若过程顺利,妳们得到妳们想要的结果,得到土地那其他被征收的人呢?或是以后其他非土地所有人呢?把住户自己的疏失也列出来吧!不要千错万错都是别人错结果妳也是没回答土地到底是谁的的问题 整个乌龙绕桌 叹~
作者: akirakid (子连れ狼ー仔猫篇)   2016-10-01 18:26:00
高调
作者: jjosh   2016-10-01 20:50:00
千错万错都政府的错,拜托想一想整个世界不是以自己为中心好吗?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6-10-02 12:32:00
都是别人政府的错 拿出权状证明吧
作者: ms0344918 (有点咸)   2016-10-02 19:23:00
幸好我家买地有买权状 阿弥陀佛
楼主: amy21889 (马马咪啊)   2016-10-02 20:33:00
作者: RonanWoW (我以为)   2016-10-03 02:52:00
我可以问一下 大观的人40年来有缴房屋税地价税吗?
作者: jjosh   2016-10-03 16:18:00
占用人占用政府公家的地,就是占领我们乖乖纳税人的地,自己的权益被侵占了,闷不吭声就算了,居然还要去帮占用人(大观争议住民)划声支持?! 晕...
楼主: amy21889 (马马咪啊)   2016-10-03 17:12:00
看完资料再说吧!你可能没看仔细
作者: akidsqq (40)   2016-10-05 16:40:00
住户有缴占用国土地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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