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时发现被脚踏车不见了(停在全联门口旁)
对,"只是脚踏车"但是我决定去警察局报案
不管那台脚踏车的新、旧、牌子是什么,
犯法的是偷东西的人吧?该被检讨的是犯法的人吧?
虽然后来因为各种困难,
途中发生了一些(奇妙的)事,最后没有真的做笔录
和大家分享过程中的事,当然我不是真的懂...
1,要提告吗?
到警察局时值班的先生问了这个问题
报案作笔录的目的是什么?如果真的抓到那个人(先不论可能性)
就要告他窃盗,使他留下前科纪录
如果不告,那么做笔录没什么意义,因为找到人然后呢?
2,各种方向的现场照片
因为没有准备,警察只好载我回去拍照,
除了拍原本车子所在地点,还有拍车子被牵走后可能去的方面
另外注意附近是否监视器,如果可以都拍照下来好了
不然就要再跑一趟了
3,失物的照片
觉得最最重要的部分,警察问我时我整个愣住,
平常完全没有想过要帮脚踏车拍照啊~
虽然可以讲出十几个车子的特征,但比不上照片来着直接实用
同理平常可以帮自己的机车、钱包、背包、笔电......拍些照片
任何不见了会让你想找回来的东西(拍!都拍!)
在气过头后,因为理解我的脚踏车实在太难辨识(毕竟监视器会模糊)
也思考了,我只是想出一口气
也许,应该让警察去忙碌真正需要他做的事
衡量后决定放弃报案,
但回程时还是很不甘心的哭了(我好没用)
希望偷车的人手烂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