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0.06.22起全面禁止试用心得及交易文

楼主: raheema (出清全新专柜保养八折起)   2010-06-21 23:56:51
各位都看到了 试用文和交易文投票结果几乎是一面倒
故自2010.06.22 00:00起 全面禁止上述两类文章 说明如下
下列板规于近日内修改至置底板板规全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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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禁止交易文 包含文章内.推文.签名档
于上述三区块内提及下列事项者
首次触犯板规处以 7天水桶
二次触犯板规处以14天水桶
三次触犯板规处以永久水桶
合购=>征求主购、征求团员
代买=>征求代买、征求托买
交换=>征交换美容保养商品、礼券、兑换券、点数、折价券
赠送=>主动赠送实体的产品以及百货公司或是购买通路店家提供的点数
如试用包 正品 二手品或是百货公司的点数
例外:保养品牌折价券、折价点数、集点数,限分享品牌会员点数
2.全面禁止试用产品心得文/无意义之产品发表文 于文章/推文/签名档
简称写手条款
定义 由厂商/行销公司/公关公司/广告公司主动/被动提供商品或发送邀请
或者经由特定方式筛选受体验者/试用者
于约定 使用者需撰写特定型态文章(心得/提供感想)
于各大网络论坛及个人部落格 作为对价
达成品牌或者商品曝光之特定行销目的 无论是否收取特定报酬 皆属之
若犯上述行为者 列入疑似写手名单
首次触犯板规处以14天水桶
二次触犯板规处以28天水桶 文章视为广告文 劣退
三次触犯板规处以永久水桶 文章视为广告文 劣退
请各位部落客务必注意上述罚则
勿触犯板规以免帐号权益受损
另外 推文及签名档有诱导读者点选特定网址观看且具行销目的之嫌

首次触犯板规处以 7天水桶
二次触犯板规处以14天水桶
三次触犯板规处以永久水桶
3.若板友收到广告信件且与美保产品/服务有关者
可直接向站方投诉检举广告信并且通知美保版主将该帐号永久水桶
4.不管是不是厂商 如欲征求产品试用者/模特儿 请洽wanted板
如违反此项规定 则
首次触犯板规处以14天水桶
二次触犯板规处以28天水桶
三次触犯板规处以永久水桶
被处水桶者 到期日起须主动发通告信件给版主群 请求解除水桶禁令
否则版主群不会主动解除
以上
如有疑问 可在推文反映或者来信版主群
我们都会解答的~
BeautySalon版主群
LV80 raheema shymermaid babycheet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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