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标准检验局公布市售“行动电源”商品抽

楼主: mars1985 (╰|∵|╯)   2017-02-08 22:06:16
标准检验局公布市售“行动电源”商品抽检结果,1/4产品电容量标示不合规定、电容量
差距最高达2437mAh
janus 发表于 2017年2月08日 15:00
为了确保市面上行动电源的品质,标准检验局赴国内各大3C电子商品贩售通路,随机购样
24件市售行动电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品质项目之“额定电容量”计6件不符合国家标准
规定,其余品质项目皆符合规定;至于标示查核部分,“商品检验标识”全数符合规定,
“中文标示”计5件不符合规定;另“重要零组件比对”有6件与原申请技术文件资料不符

标准检验局表示,本次购样检验系依据国家标准“资讯技术设备-安全性-第1部:一般
要求”、“含碱性及其他非酸性电解质之二次单电池及电池组-用于可携式应用之封装可
携式二次单电池及电池组之安全要求”及“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之二次单电池及电
池组-可携式应用之二次单电池及电池组之电性试验”执行。
根据国家标准,品质检测项目为“额定电容量”、“机械强度”、“异常操作与故障状态
”及“温升规定”,另查核“重要零组件比对”,并依据前述标准及商品检验法进行“商
品检验标识”及“中文标示”查核。本次检测结果如下:
一、品质项目:
(一)“额定电容量”部分:计6件不符合,其额定电容量测试结果未达原申请验证登录标
示或本体标示之额定电容量,无法依其标示之电容量供消费者使用。
http://bit.ly/2lnIpBg
在这个部分,标检局每一款受测项行动电源产品都买了三款,用来测试产品电容量的稳定
性,我们检视他们的测试结果,发现在电容量不符的部分,除了电容量不符合之外,可能
更重要的是产品稳定性的问题。
举例来说,有一款产品的标示电容量为8970mAh,但是他们受测的产品中,1号样品最高电
容量为8320mAh,2号样品最高电容量为8298mAh,3号样品最高电容量为6533mAh,差距高
达2437mAh,这个电容量的差异也未免实在是太大了。
还有另外一款产品也是有类似的状况,原标示的电容量为4100mAh;但是1号样品最高电容
量为4225mAh,2号样品最高电容量为4155mAh,3号样品最高电容量为3458mAh。这款产品
有两款样本还超过了原本标示的电容量,但还是有一个低于标示电容量。从这里可以看出
,有些厂牌的行动电源产品的品质稳定性似乎很不一,运气好你买到了电容量高出额定的
产品,但运气不好可能甚至会少于标示值2437mAh,而且消费者很难靠自己发现真相。
(二)“机械强度”、“温升规定”及“异常操作与故障状态”部分:全数符合规定。
二、标示查核:
(一)“商品检验标识”部分:全数符合规定。
(二)“中文标示”部分:计5件不符合,不符合情形包括:未标示“报验义务人名称及地
址”或“额定电容量”、“输出电流值”与原申请验证登录之标示不一致。
http://bit.ly/2lnOGwL
三、重要零组件比对:计6件不符合,不符合情形包括电路板与原登录资料不一致,涉及
基本设计变更及商品型号未申请系列登录,但与主型式比对基本设计相符。
http://bit.ly/2lnCpIG
标准检验局说明,“品质项目”不符合规定之商品:依“商品检验法”第42条第1款规定
废止其商品验证登录,并依同法第63条之1规定,通知业者限期回收或改正,违者将处新
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至于“中文标示”不符合规定之商品,依“商品检验
法”第59条第1项规定,通知业者限期改正,若届期未改正者,将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罚锾,并依同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废止其商品验证登录。
标准检验局强调,“行动电源”已于103年5月1日公告列为应施检验商品范围,应完成检
验程序后,始得进入市场陈列或销售。另对于市场上流通之商品,该局每年度均订有市场
检查计画,倘发现该类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员追踪调查原因,并作成访谈纪录后依相关法
规处理,以双重把关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
下方为六款容量标示不合格的行动电源列表:
http://bit.ly/2lnWUFi
http://bit.ly/2lnC9JE
完整检验结果PDF官方档案下载
http://bit.ly/2kmcOjb
完整检验结果Word格式官方档案下载
http://bit.ly/2lkd0na
T客邦:http://bit.ly/2lnXjY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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