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棒球板B-17标准根本不一让人无所适从

楼主: wrb (等等找妳喔~~~<3)   2020-07-28 23:38:41
※ 引述《NSJ911005 (94ni)》之铭言:
: 我会判决B-17的标准是多次对某队/某队球迷的针对性言论 构成引战
请定义何谓多次?我2次的进桶,26次的未达标准,都整理出来给你了,还睁眼说瞎话?!
: 但我也承认三位版主可能标准都不同 可以讨论一下 研拟出稍微明确一点的规范
: (不过关于引战到底该如何定义真的是有点难度的)
喔 我看到这两行和t版主的回文,我真觉得你们很糟糕,到现在还想说谎
你们忘了?我前面po的检举文,当时我可是同时寄给三位版主
而信的最后我有注明
“PS.为免意外,我三个版主都寄,你们可以讨论一下,才不会标准不一致”
在你们讲这些干话以前,我早就“提醒”你们三个版主请讨论,结果呢?
所以现在你们居然还在画同样的大饼要骗小组长和我吃?很抱歉,我选择吐掉
因为很明显,过去你们吃案,而现在只想过了这一关,打哈哈玩话术敷衍了事,不是吗?
已将当时的检举信寄给小组长,可证明我所言不虚
我有的是证据,你们只有空洞,令人发指
: 而w版友所说我没判决的可能是我不小心漏掉的
: 毕竟检举信一大堆
: 偶尔难免会有些疏漏
: 如果有发现明确违规但我未判决的
: 可以来信询问/提醒我一下
: 还请包涵
3/31 NSJ911005 □ [公告] 水桶公告 #1UWYj6v7
5/27 NSJ911005 □ [公告] 水桶公告 #1UpPjXU3
这位大学生您好,您来电表示邮件太多怎么办
我只能回复您,请您好好工作,不要2个月才处理一次版务
信就不会太多,就不会“漏掉”囉 ^.<*
而且您说“信很多”,那怎会5/27和5/29的公告这么少案件处理?
您是直接删掉吃案?还是有目的挑件处理呢?
嗯 其实 你也不是第一次“漏掉”
早在9/23寄给你的检举信,你完全没回
而我担心7天过保的问题,就在9/29转寄给另两位版主
结果就是跟我po的检举文结果一样,一堆枪击要犯还在外面逍遥
而我不过闯红灯就关180天,可怜哪
此封信我也同步寄给小组长
碍于篇幅,我就不po出来给你们难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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