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依据你所提出之疑虑以下说明
判决主要是以我在 22:44 提醒你后
你在 22:48 分回应
[不要不回复主题挑衅喔 嘻嘻]
此回应如单纯提醒,则不予处理
但你于此文句后加上[嘻嘻],则充满挑衅意味
并依据你在前述回应上之言论
[记忆力真好能记这种小事本人好荣幸~
希望你生活不无聊]
[你哪位?记得我一言一行可我不记得你]
[还记得我吗? 你们好厉害 仿佛生活中没其他事要记要进行。]
[就感动啊 居然还有人会截图搜文记得我。我吃饱太闲也不会这样照顾网络酸民 嘻嘻]
认定为挑衅引战
故以
B-2 引战判例
且在出桶后半年内再犯
以
C-5 加重条例处分
本篇留言的使用者,都是针对于你前次与版上讨论时的文章与推文表达意见
并无强烈的争吵,故不构成 B、引战罚则 内的任意项目
以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