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沟通] Elephants版majaja5566

楼主: majaja5566 (马家家)   2018-03-29 14:12:23
※ 引述《aikenliu (直接)》之铭言:
: 版面太长,恕删原文。
: 针对“A-5. 发文或转贴新闻明显与本队之队职员无关”,如我前次所述,过去球员亦是
: 球队历史轨迹之一,而您回复亦认同系“前”中信兄弟球员,不解为何与ELEPHANTS版无
: 关?讨论前球员就是违反版规,那向经典致敬相关活动内容,也是兄弟象球员,更与中信
: 兄弟球团无关,版中亦该禁止讨论非球团现职人员及相关事务,
中信兄弟球团接手兄弟象球队后,亦视兄弟象球队的历史为其之脉络
阁下举例的“向经典致敬相关活动内容”是球团所举办的活动,自然不会认定为违规
: 更不用说近期有讨论前啦啦队员内容,是否亦是违反,请再释疑其中差异,以让使用者
: 能明确界定。
┌─────────────────────────────────────┐
│ 文章代码(AID): #1QkbRQ1D (Elephants) [ptt.cc] [情报] 明天主场开幕战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522161370.A.04D.html │
└─────────────────────────────────────┘
如果你是指这篇的话
我的看法是无论此文所述之人是否为前啦啦队队员
主旨就是此人会出现在中信兄弟主场开幕赛,即视为赛事行销的一环
因此并不觉得与中信兄弟无关
: 另就“B-3. 推发文内含有具引战或挑衅性质之文字或图片”,您说明系指本人之本文,
: 但文中并无攻击或情绪性字眼对特定人,文字叙述意涵,端看阅读者个人主观意识,我未
: 于推文中回复、附和特定意见,即未表示引战,我并不了解您或其他版主对特定事件是否
: 有既定态度或认知,但PTT系公开、开放网络空间,应具媒体公器角色,在法律约束范围
: 内,应可让所有人公开表示意见,若只单凭几个字,加上您个人意见论断,较难让使用者
: 遵循,是否能再详细说明。
引战或挑衅的认定,与谩骂或人身攻击并非相同,亦不须予他人回应、附和或者争论,
因此制定了各项不同条的板规,并将其分类,引战与否端视阅听者对于讯息如何解码。
以比赛内容为例,倘若我方打者出局或者比赛落败,而有他队球迷前来特意欢呼喝采,
引起我队球迷群众心生不满,即视为引战。
同理,引战的判定条件,不需要对特定人事物作攻击,阁下发此一篇现役他队球员比赛表
现之新闻文,同时再加上个人负面心得抒发,用以引起负面的回响,故视为引战、挑衅。
: 另感谢您告知对感觉受到诬陷、攻击等,可由当事人自行检举,您既然可重贴已删文资料
: ,想必是有留存相关资料,烦请提供资讯,我将评估后续处理,谢谢。
重贴本文仅为了与阁下做沟通之用,
而此沟通案仅为阁下的沟通诉求:“恢复名誉,解除水桶”为旨,
并不包含检举他人,因此恕我无法提供已删除文章之推文内容。
本案沟通至此,请小组长裁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