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verseaking (卤味粉)》之铭言:
: 0.你寄的信件还有两封没附(如附件1、附件2)
: 我不懂文末多余的挑衅意义在哪。
: 当时在判时#1JpDkGXS (Baseball)也提及过挑衅的犯意会是要不要加重的重点。
: 我认为改判需要理由、证据让板友是知道发生何事,
: 与申诉有关的这算是与板主沟通的信件等同效力。
: 再者,BM板板规一、1-1曾提到沟通是在此进行,
: 没回复原因是晚上家庭有点事出门处理,
: 不能因为短短一个晚上没回复,而疯狂寄信给我和其他板务。
: #1JpDkGXS (Baseball)
: 稍微说明一下附件一,此部分确实是我疏忽之处,同时处理吵架两位的违规记录而搞混,
: 并且在#1JpDkGXS (Baseball)有提及,故为当时改判为30日之原因。
就算我有挑衅意味,板主大人就能作为加重处分的依据?
不知道您是否有听过不当连结禁止原则?
我与板友吵架跟我质疑你的判决完全两回事
两件事唯一的关联就是同样归属板务
如果板主因为板友质疑甚至挑衅板主执法公正性
板主可以因为执法者尊严遭受挑战,而加以不相关联之事由作为执法标准?
如果是这样,我有理由怀疑你基于本位主义,预断偏见,执法有失公允
如果以板务相关无限上纲的话,那所有因质疑你判决接可认为挑衅板务
我讲白话一点
板务是否正当,执行板务的板主是否公正,原本就应接受使用者合理质疑
如今我除了用词附带个人情绪外,有任何损及你板主身分以外的个人权利?
如果你立场公正,理由充分,大可直接回应我,不要以没时间当借口
有空发公告没空回应我的疑问,是这样吗?
现今,你以遭受挑衅为理由之个人情感带入板务处理程序
你认为这样正当合理互相关联?
再者,板众有应知处分相关内容没错,但是我个人之权利呢?
所谓侦查不公开原则,谓调查程序内容皆不可公开
除非法律规定或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必要因素
今天你公开的水球内容并非判决佐证所必要,亦未有危害公共利益之因素
请问板主有衡量过公益与私人权利的损益吗?
你损害我的权利我要求你给与解释,不合理吗?
如果,你执法公正,绝对接受的了我的质疑
否则我有理由认为你欠缺管理板务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