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den (Presidency of Joe Biden)》之铭言:
: 警察不是不能随便进校园抓人吗..?
内政部警政署“警察人员进入校园执法相关机制”(含发动时机、执法方式、授权层级、
警力派遣、通报机制及新闻处理等)如下:
(一)发动时机
1、主动:侦办校园内之刑事案件。
2、被动:依校方请求,定时或不定时进入校园,协助巡查有无不法,以防制绑架或恐吓
等校园暴力事件。
(二)执法方式
1、基于尊重校园自主及自治之精神,警察人员未经校方同意,不得任意进入校园,故因
侦办校园内之刑事案件,而须主动进入校园前,应先行知会校方联系窗口(主任秘书或学
务主任以上层级),取得校方同意,并于校方代表人员陪同下进行。
2、警察人员进入校园执行搜索、扣押或拘捕等侦(调)查作为时,应注意程序上之正当
性,并依比例原则之要求,以影响最少及损害最小之适当方式,审慎为之。
3、警察人员进入校园办理与学生或校园安全相关之案件时,应恪遵侦查不公开原则,审
慎新闻处理,遇案情敏感时,应迅速并低调处理(如着便服、使用侦防车等),避免引发
负面效应。
(三)授权层级:一般案件授权予单位主管(分驻、派出所所长),重大案件(案情敏感或为
社会瞩目之特殊案件及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等)执行前应向直属分局分局长(刑事警察大队
大队长、少年警察队队长、妇幼警察队队长等)报告,必要时向局长报告,由局长(或副
局长)召集辖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少年警察队、妇幼警察队及相关人员等,共同研商
执行方式(如搜索、扣押方式)。
(四)警力派遣:辖区警察分局负责受理、审查,在警方许可范围内妥适规划勤务,调派警
力,依学校申请全力协助,并请校方派人会同配合执行。
(五)通报机制:如系案情敏感或为社会瞩目之特殊案件或涉及重大刑事案件,并应循主官
、刑事、勤务指挥中心系统,通报刑事警察局侦防犯罪指挥中心,同时应注意保密原则与
保护学生及学校之名誉。
(六)新闻处理
1、在查缉行动及新闻发布时,注意勿将学校及涉案之少年、学生姓名曝光。
2、在不违反侦查不公开前提下,于自行发布新闻时一并通知辖内教育主管机关通报窗口
。
3、有关少年触法者新闻处理应依本署101年7月5日警署刑侦字第1010003431号函修正“
警察机关侦办刑案新闻处理应行注意要点”规定办理。
这案件在于
学校有错 警察也有错 因为非刑事案件
学生或许有错但不至于犯法 不过学生身上有瘀青伤?
老师有问题 当下不报案 事后越想越不对劲报案?
生辅组长绝对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