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HWM (#1)》之铭言:
: 亚锦赛这对手根本没几个
: 顶多日韩 (日本都派业余
: 要是只有WBC四强 12强赛的四强
: 才能拿到这资格
: 大家也心服口服
: 不然就是亚锦赛对上日本韩国
: 要有打出全垒打之类的条件吧
: 这样应该没有人好抱怨?
第 3 条 凡属田径、游泳、举重、自由车、射击、射箭、体操、划船、跆拳道、柔
道、空手道、武术、台球、羽球、网球、棒球、排球、篮球、足球、橄榄
球、手球、软式网球、保龄球及高尔夫运动种类之选手,经全国性体育运
动团体公开选拔,代表国家参加最近一届下列比赛者,由行政院核定为国
家体育竞技代表队(以下简称国家队):
一、奥运会。
二、亚运会。
三、奥运会资格赛。
四、世界大学运动会。
五、东亚运动会。
六、世界正式锦标赛。
七、世界正式锦标赛资格赛。
八、亚洲正式锦标赛。
非属前项所定运动种类之选手,代表国家获得最近一届下列比赛成绩者,
得由行政院核定为国家队:
一、奥运会前八名。
二、亚运会前六名。
三、世界大学运动会前三名。
前二项之核定,必要时得由行政院委任教育部为之。
其实本来的法规 就已经把项目分两大类了
那总觉得把棒球单独拉出来设事 好像也不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