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所称跟踪骚扰行为,指以人员、车辆、工具、设备、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方法,
对特定人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之下列行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
影响其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
三、对特定人为警告、威胁、嘲弄、辱骂、歧视、仇恨、贬抑或其他相类之言语或动作。
四、以电话、传真、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设备,对特定人进行干扰。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4-10-07 00:52:00要与性或性别有关
作者: jack9558 (朱朱朱) 2024-10-07 00:53:00
我猜不行,法律对公众人物有另外衡量标准
他“目前”骚扰的部份跟Josh的性与性别无关 不符合构成要件
不然这种在网络上戳来戳去 没扯到性与性别 很难构成要件
是不是没有任何法规能限制别人卢小小 一直开分身骚扰啊
我朋友的状况是她本身是有一点粉丝的模特网红 她和她的前女友分手过后各自交了新男友 然后前女友的现男友就会一直开帐号攻击我朋友的一些疾病问题 帐号根本封锁不完
攻击疾病可能有一点点机会 但与其问乡民不如去寻求正规管道帮助吧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4-10-07 01:10:00可能要提民事诉讼吧,对人格权之侵害
有的 她是有要排时间去咨询了遇到这种骚扰仔真的满烦
作者: worf 2024-10-07 01:13:00
民事有机会?
作者: GGlovehannah (雪雪炫炫) 2024-10-07 01:20:00
八毛很扛 不担心
作者:
jyunwei (jyunwei)
2024-10-07 01:57:00不晓得明天进公司那些年轻小编处理一堆投诉会怎么看他们主任,想到令人担心…
作者:
nsk (nsk)
2024-10-07 02:15:00Amber和Josh去吃8818炸鸡XXD
机会不大 也没污辱人 讲的事情也不算造谣 假如这能算的话 那政治线岂不是一堆人要被政治人物提告了
作者:
blake7899 (starblake)
2024-10-07 09:45:00说实在的 这种行为虽然很烦 但如果只是帮名人加情绪这样算犯法吗?
可能不犯法 但职业道德方面大众不会给过 但他的主管、老板在乎吗?媒体的形象真的是自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