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本来就不等于“无争议”,各行各业一定都可能会遇到“合法”但“有争议”的状
况,甚至是反过来,“不合法”却“无争议”的情形。
公司有公司的规矩,同理,球团一定也会有球团的规矩,只是可能没有揭露给大家知道而已
。纵使作为基础规范的中职规章没有明确订定相关罚则,也不当然代表球团与球员的合约就
不能出现。
中职以前经历过哪些事件,全台湾人都知道。避免不当滑坡,不谈其他的,只谈“赌博”就
好,在这种先例下,球团规矩如果真的有规范“不能进出可能在社会大众眼中涉及赌博的争
议场所”,也不足为奇。
当球员决定要进入职棒签下合约,不就代表同意相关条款,并变相承担对于“一名职业球员
”所烙印的可能标签与共业,而应该要学会限制自己在球场外的娱乐选择吗?
最后,虽然中职这几年已经经营地有声有色了,大巨蛋的完工启用也带起另一波的棒球热潮
,但其实不少人迄今对于中职可能还是不免保有“打假球”的负面形象存在。
这几天是球团即时依据合约与内规进行惩处,才可以说是即时止血,不然当台湾一堆恶心、
嗜血的媒体撰写各种耸动标题试图混淆阅听人视听,而带起特定风向的时候,好不容易这几
年建立的光景,不论是联盟声誉或是球队形象,甚至是球员个人的评价,不就有可能受到影
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