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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扑克协会、竞技协会、俱乐部等,近年在台湾窜红,连YouTube上都出现各种教学、开箱影片,官警说,受到二○二二年高等法院一起德州扑克赌博无罪确定首例影响,不少网红、艺人开始在社群软件分享“国际比赛赚奖金”,让德州扑克越来越广泛发展。
官警指出,二○二二年高等法院认为,德州扑克是依靠参与行为人本身智力、注意力与判断力的竞技来决定胜负,非仅以荷官所发牌好坏之射幸性决定输赢,判“台湾华人德州扑克竞技协会”新北办事处巫姓负责人无罪定谳,成为第一个德州扑克赌博获判无罪案例。
之后该协会分会相继成立,更有不少人模仿它的“限时锦标赛”经营方式,对外宣称“法院证认合法”、“不是赌博”。官警说,协会内交流切磋,或举办正统限时锦标赛当然没问题,但实际上许多庄家有抽头情事,甚至开放民众离场前筹码兑换回现金,涉犯赌博行为。
他说,很多民众不理解赌博罪构成要件,以为高院判无罪就表示玩德州扑克没问题,但“玩德州扑克不违法,怎么玩才会违法”。
他认为,德州扑克在国外盛行已久,也有国际赛,不少人参赛赚奖金,成为“另类新娱乐”;他建议要去合法场合,清楚玩法和赛制,才不会触到“赌徒”的灰色界线。
不少协会“挂羊头派狗肉”,以合法掩护非法行赌博之实,警方只要发现有抽头、盈利情事,就会取缔,以赌博罪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