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我帮大家问Gemini了
先说我赞成开掉邱丹
凌晨四点国道酒驾去练球是什么东西
可怜李芳当初为了他连工作都放弃了
-0情况是:
机车酒驾被拦查 (未肇事)→刑事责任是公共危险
未肇事所以无民事责任
无强制险理赔
邱丹是:
汽车酒驾自撞(有肇事)→刑事责任是公共危险罪
民事责任是损害公物(安全岛)
强制险理赔,且保险公司有权向驾驶人求偿
大概就是这样 法律上的确是邱丹比较严重
但球团表面上应该是没资格对民事项开罚就是了
※ 引述《imbestbill (你有的胖吗)》之铭言:
: 先讲个逆风的
: 我觉得如果像郭阜林那样,说考虑是否开除还比较可议
: 但邱丹这个完全不用讨论吧
: 酒驾上国道还出车祸,这就直接掰了吧
: 已经是超严重的公共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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