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我觉得裁判没有错
以下棒球规则撷取自CPBL官网
5.07(a)(2)原注
若垒上有跑垒员时,投手的轴心脚与投手板平行接触站立、自由脚在投手板之前方
时,将被认定欲以固定式姿势投球;除非投手采取前述准备投球姿势时,告知裁判
员将以挥臂式姿势进行投球。投手被允许告知裁判员将以挥臂式姿势投球仅限
下列状况:①攻方球队进行球员替换时,或② 1 位或多位跑垒员进垒后,并于下
1 球投出前。
关键字:自由脚在投手板前方时。
上次黄保罗没有自行跟主审宣告,上新闻的例子,是因为黄保罗的挥臂式动作,左脚
很明显在投手板前方,因此适用上述条款,必须告知主审才能使用。
但,罗昂挥臂式的动作左脚并没有很明显在板的前方(看起来是在侧边,甚至是有接触
到投手板),所以应该是不适用上述规则,因此无须宣告就可以使用挥臂式投球。
所以看起来罗昂并没有违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