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应该算政治吧(1/1)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员黄丞仪表示,死刑无法通过比例原则检验,对于我国宪法已确立的人
性尊严原则、生命权和免于酷刑权利,构成过度干预,违反共和国原则,牴触自由民主宪
政秩序,我国宪法没有任何一个条文提及死刑,更不用说肯定死刑的正当性。黄丞仪认为
,死刑虽违宪,仍需考虑司法判决与人民的沟通,尊重不同意见、理解不安情绪;宣告死
刑违宪后,宜由立法机关依照宪法判决意旨,于一定时间内删除刑法或其他死刑规定;此
外,由于终身监禁一样剥夺受刑人复归社会的机会,不应考量。在修法完成前,死刑应暂
停执行。
本来不想发政治的 但今天看到新闻觉得太扯...
部分内容我给尊重 但终身监禁也不应考量是三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