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某版爆料说暂缓执行,目前还没有后续
附上某交通粉专的主张并做摘要,这篇跟我想说的较为相似
https://bit.ly/3CZHG3b
因为无力改革,所以把道路安全责任全部丢给车辆驾驶,然后让行人承受大量机动车驾
驶的不耐烦及怒火。
简单复习一下交通3E:“交通教育(Education)、交通工程(Engineering)及交通执
法(Enforcement)”,3E有其优先级,民主国家应视执法(Enforcement)为最后手段!
再来是工程:台湾一堆超级大路口,光台中市的环中路,最宽路幅就有80公尺。台湾国
中女生短跑,最快纪录也要11秒81,请问这些路口留几秒给行人走?
而这么大的路口,行人专用时相却与右转车道重叠。等于车辆可以右转的时候必须停让
行人,同时又有准备待转靠右的机车挤在一起。无论是机动车辆驾驶或行人,在此一团乱的
路口,都面临庞大精神压力。
https://i.imgur.com/ymNRDlb.jpg
https://i.imgur.com/k6rCI0b.jpg
==
另这个问题也不是大众运输能解决的,这边大部分的人住在市区,大众运输发达,我住的地
方不是超级偏乡,可是镇内移动是没有大众运输的,更偏一点的连要去其他县市都没有大众
运输系统,减少私人车辆不是解决行人问题的办法
我认为不停让(之前有板友指证说是停等,但法规是用停让)绝对该罚,只是在严格处罚之
前更应该先改目前的诡异状态,而非把争议丢给行人和车辆驾驶去互相指责
自己的检举经验是过于严格的规定反而不易检举成功,因为被检举者会去申诉,多了之后执
法单位为了减少工作负荷干脆来个未达证据不明确这种不予成案,我不认为这个是对的,但
我在检举的时候是有碰过类似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