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BC 跟 WBSC “现在” 球员参赛规则最大差别,
大概就是是否需要 “实际” 取得 该国国籍
像费、龙,他们不需要实际拿到护照,只要他们有“资格”拿中华民国护照,
就可以代表台湾参加WBC
而只要没有 取得国籍、拿到护照,就不能打WBSC举办赛事
但
1、只要他们前几年(3年)没有代表其他国家参赛,
2、没有在MLB限制名单内(40人名单),
3、且取得中华民国国籍(无户籍国民,拿护照不拿身分证即可,无须当兵)
依照目前 WBSC 相关规则,应该是可以代表台湾参加国际赛
(这方面没有很肯定,若错误请大力指正)
亚运这种没有特别必要
但是 2027 WBSC Premier 12 同时为奥运资格赛
如果Fairchild有意在台湾发展,且愿意取得中华民国国籍,
那,是否有什么理由不争取他代表台湾出赛呢?
再来延伸的问题就会是,目前中职规章跟选秀资格中,
无中华民国国籍才是外籍
跟
本国籍球员注册时需要身分证影本
这两条会产生一点冲突的条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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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另谈
(PS:此文不包含任何AI生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