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1015: 日本的暴行罪属非亲告罪(非告诉乃论罪),警方立案后即使当06/09 09:46
→ li1015: 事人表示不计较还是会按程序送检方06/09 09:46
推 CaminoI: 非告诉乃论 那么警方送检看来是有事实佐证依据吧 06/09 09:48
→ CaminoI: 当初警方到场看到就马上带走阿部 没等验伤 06/09 09:48
→ CaminoI: 感觉应该是看到了什么 可以直接带走的程度06/09 09:49
→ CaminoI: 警方认认证是要送检起诉的暴力行为06/09 09:51
→ CaminoI: 阿部明明承认有动手 女儿声明也没说她没受伤 只是说程度06/09 09:53
→ CaminoI: 范围没有那么严重 就被逻辑缺失的一直上纲说她说谎没被打06/09 09:53
推 CaminoI: 昨天才知道日本就算过失致死 也只要罚上限50万日币 他这06/09 09:57
→ CaminoI: 个就算判有罪 可能也不会多大条 搞不好缓刑?06/09 09:57
首先是人家已经跟你说了非告诉乃论罪所以要照程序函送检方,为什么会解读成
非告诉乃论所以警方认定有事实依据?
再来依照共同通讯的报导,好像跟你讲的警方认证要起诉不太一样耶
https://news.jp/i/1436869531565588862?c=39550187727945729
プロ野球巨人の阿部慎之助前监督(47)が长女(18)を暴行した疑いで逮捕された事件
で、警视庁渋谷署は9日、暴行容疑で阿部前监督を书类送検した。捜査関系者への取材
で分かった。5月25日に现行犯逮捕し、翌日未明に釈放して任意で捜査していた。捜査
関系者によると、署は起诉を求めない“寛大処分”の意见を付けたとみられる。
关于日本职棒读卖巨人队前总教练阿部慎之助(47岁)因涉嫌对 18 岁长女施暴而遭逮捕
的事件,警视厅涉谷警署于 9 日以涉嫌施暴为由,将阿部前总教练的案件资料移送检察
机关(书类送检)。此消息已透过对办案人员的采访获得证实。警方先前于 5 月 25
日将其当场逮捕,并于隔日凌晨释放,随后转为不随案移送的任意调查。根据办案人员透
露,涉谷警署在移送案件时,似乎附上了不要求起诉的“从宽处分”意见。
https://www.bengo4.com/c_1009/n_20503/
日本律师的专栏也特别出文章解释了这次函送的意思
● 仅移送不随案文件、不扣留人身自由的程序
所谓的“书类送检(函送)”,是指警方将调查完毕的案件,连同调查文件及证据一
并移交给检察官的程序。警方在进行犯罪调查时,原则上必须将所有案件移送给检察
机关,这被称为“全件送致主义”。在有逮捕嫌犯的案件中,嫌犯的人身自由会连同
案件一并移交给检察官(即随案移送)。另一方面,若是嫌犯获释后的案件,或是原
本就没有逮捕嫌犯的案件,则不会扣留人身自由,仅移送文件资料,这在全日本普遍
被称为“书类送检”。
● “移送检察机关 ≠ 嫌疑重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书类送检”仅仅是调查过程中的自然程序。这点经常被大众误
解,但“案件被移送”并不等同于“被判有罪的可能性很高”或“嫌疑重大”。在本次
事件中,既然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从制度上来看,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本来就是理所当然
的程序。案件移送后,将由检察官接手,并由检察官判断要“起诉”还是“不起诉”。
如果遭到起诉,将召开刑事法庭审理;若获得不起诉处分,则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预期高机率会朝“不起诉”方向审查
据报导,涉谷警署在这次的移送程序中,附上了“从宽处分”的意见。虽然警
方的意见对检察官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检察机关通常会综合考量嫌犯与被害者的关系
、案件的具体内容等因素,因此本案接下来有很高机率会朝“不起诉”的方向进行审查
虽然最后还是要看检方到底起不起诉,但看来不起诉机率比较大(虽然警方建议不起诉
可能比较偏向当事人不追究且和解)。我也不喜欢阿部,但不代表每次都在阿部的文章
下面乱讲然后被人家指正后就消失,然后继续在下一篇文章乱讲吧。我也觉得阿部搞
成这样活该,如果真的起诉我会跟你一起开香槟庆祝,但不代表可以这样颠倒是非耶。
作者:
li1015 (123)
2025-06-09 09:46:00日本的暴行罪属非亲告罪(非告诉乃论罪),警方立案后即使当事人表示不计较还是会按程序送检方
作者:
CaminoI (Let There Be Love)
2025-06-09 09:48:00非告诉乃论 那么警方送检看来是有事实佐证依据吧当初警方到场看到就马上带走阿部 没等验伤感觉应该是看到了什么 可以直接带走的程度警方认认证是要送检起诉的暴力行为阿部明明承认有动手 女儿声明也没说她没受伤 只是说程度范围没有那么严重 就被逻辑缺失的一直上纲说她说谎没被打昨天才知道日本就算过失致死 也只要罚上限50万日币 他这个就算判有罪 可能也不会多大条 搞不好缓刑?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6-06-09 10:58:00送检只是程序正义的一环
作者:
a614514 (蟑螂小强)
2026-06-09 10:58:00台湾法盲太多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6-06-09 10:59:00于控方或辩方都能在实质上心服口服
作者:
wpd (??)
2026-06-09 11:00:00推个文就叫颠倒是非??? 你来管板好不好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6-06-09 11:00:00但送检不必然起诉 起诉也不必然判刑(尽管机率极低)
作者:
wpd (??)
2026-06-09 11:00:00那个推文也没有用斩钉截铁的方式在讲建议管版方向 法律案件文章 一律锁文好不好
作者:
Sechslee (ï½·ï¾€â”â”(゚∀゚)â”â”!!)
2026-06-09 11:03:00脸打的啪啪响
作者:
wpd (??)
2026-06-09 11:04:00CaminoI: 感觉应该 这一看就知道这种是键盘办案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6-06-09 11:05:00这就跟交保不等于无罪开释一样都算基础知识(我认为这还没到常识 没有提点一定不会懂)
作者:
wpd (??)
2026-06-09 11:07:00你"感觉"不出来哪些推文是来杠的 还是来造谣的???那推文功能关闭真的比较好棒球版出现最多的大概是 "酒驾视同杀人未遂" XDDD
所以对这些来杠的推文我们要无视他们传递错误资讯 指正的文章一律锁文 这不就你的意见吗
作者:
wpd (??)
2026-06-09 11:10:00啥小啦 你要回你的意见没阻止你回啊
重点是阿部整个系列他每篇文都这样 到这篇文章的推文实在是太夸张到看不下去了
你自己回去看看你的推文 建议法律向文章一律锁文啊 还是你忘记这是你打的字?
作者:
wpd (??)
2026-06-09 11:12:00我是说锁推文防那些来杠的 但可以回文
你要通灵我也不会特地发文章 但法律这种明文规定的东西他就说在颠倒是非 然后你说这种文章一律锁文 赞手机打字选字真烂 是指他要通灵
CaminoI都没来杠了 何必为他辩经呢人家说不定正吃瓜子看戏呢
作者:
peterw (死神从地狱归来)
2026-06-09 11:16:00推
作者:
li1015 (123)
2026-06-09 11:16:00我是觉得也有可能是C板友搞错非告诉乃论意思了XD
作者: aa01081008tw 2026-06-09 11:18:00
吃瓜人最爱看认真魔人写论文了.C大说不定正呵呵笑XD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6-06-09 11:22:00C兄的语境看来只是误解 好啦大家下课了
作者:
CaminoI (Let There Be Love)
2026-06-09 11:30:00感谢指正资讯 我的确是推测语气没错
作者: Moukoko 2026-06-09 11:31:00
承认某人瞎乱讲很难吗kkk狂造谣被打脸 就赶紧说误会啦
怎么有人帮别人那么气阿 笑死当事人还感谢发文指正 结果不相关的人最气 吃饱太闲喔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6-06-09 12:02:00其喈也可去 其谢也可食
他们家的鸟事根本不想鸟了 who care好好看巨人队会不会起飞才是重点
看了一下日本跟台湾一样,警察的建议其实检仔参考用是说对非法律小白这么严厉也是有点太多了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6-06-09 12:48:00就跟乡民老以为 交保=无罪、判刑三年可爽赚几亿 一样
台湾问题就是法律小白还以为自己很懂啊,不懂就先乖乖查证不要危言耸听,很多人会看中文字就以为自己懂法,随便用自己的意思解读,前几天看到新闻写10年竟罚钱换免关这种明显是在乱的也是一堆人在信,交保等于无罪这种万年笑话至今仍然天天上演,可悲
他跟本就不是误解 他就是讨厌阿部讨厌到抓到一条小辫子不管事实如何就是要打到死为止
作者:
Romulus (Säubern Mode)
2026-06-09 13:30:00自信点 拿调台湾
作者:
askalin (霖北)
2026-06-09 14:35:00日本起诉大多有罪
首先现在又还没有起诉...其次有些推文从第一天就一直疯狂洗“警方带走一定是有问题”这个论点 虽然每篇都有正常人指正但是只要出现一丝新的消息同样几个ID就会再把“警方带走一定有问题”换个方式讲一次 真的只是误解吗 XD
作者:
Beltran (グル≡崩壊)
2026-06-09 15:12:00某ID就每篇都一直洗 但刑诉观念真的很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