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谅参加U18世界杯 高院裁准1.5亿元解除限境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中信慈善基金会董事长辜仲谅被控涉犯中信金澄清湖大楼购地
案,一审被判刑7年8月,已上诉高等法院审理中,辜日前以担任世界棒垒球总会棒球执行
副会长、亚洲棒协会长等身份,拟于9月13日前往日本冲绳参加“U-18世界杯棒球赛”决
赛及闭幕典礼,向高等法院声请暂时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设备监控,并出具外交部
长林佳龙等人、运动部政务次长(前体育署长)郑世忠的声明书,愿担任辜的受责付人;
高等法院综合考量后,裁定辜仲谅提出新台币1亿5千万元保证金后,准予解除辜自9月13
日至15日止的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监控,此期间内辜责付给林佳龙、郑世忠及其律师叶
建廷。
不过,辜仲谅另主张获全日本棒协会长山中正竹邀请赴日拜会“棒坛重要人士”,拟代表
我国争取连任世界棒总执行副会长,声请解除9月16日至18日止的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
监控案,高院认为辜未说明其必要性、急迫性,裁定驳回。此案可抗告。
辜仲谅具状声请指出,目前担任世界棒垒球总会(世界棒总)棒球执行副会长、亚洲棒球
协会总会(亚洲棒协)会长,拟于今年9月13日前往日本冲绳参加同月14日举行的“U-18
世界杯棒球赛”决赛及闭幕典礼。辜表示,U-18世界杯棒球赛决赛及闭幕典礼乃国际棒球
盛事,他因职务关系,有亲自出席必要性。
辜仲谅另表示,9月15日至17日应全日本野球协会(日本棒协)会长山中正竹邀请,为今
年10月间世界棒总选举,到东京拜会、拉票商议。
辜仲谅指出,世界棒总将于今年10月进行职务改选,拟代表我国争取连任“执行副会长”
,该选举结果对他欲争取2029年世界棒总会长的选举布局,影响甚大,辜认为,若仅以代
理人或透过电话、视讯方式,将无法达成固票的效果,为维护我国在国际棒坛之地位、形
象,以体育促进外交的重大公益目的,有亲自出席的必要性与急迫性。
针对涉及官司部分,辜仲谅指出,多起案件经法院判决无罪,台北地院审理中信金澄清湖
大楼购地案,虽然将他判处7年8月徒刑,他一定竭尽全力在高等法院争取无罪判决,绝无
潜逃的犯意与可能。
辜仲谅强调,此次因公声请暂时解除限制出境案,已获外交部长林佳龙、运动部政务次长
郑世忠出具声明书,愿意和辩护律师叶建廷共同担任他的受责付人,请求高院审酌他曾多
次经法院准许暂时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均遵期返回,准予暂时解除他自9月13日至9月18
日止的限制出境、出海及携带个案手机,每天以手机拍照报到的科技监控。
高等法院审理后指出,辜仲谅涉犯中信金澄清湖大楼购地案,被北院依违反银行法、证券
交易法特别背信罪等罪,判刑7年8月,并限制出境、出海及实施科技监控,已上诉高等法
院审理中。
高院认为,依据世界棒总会长邮件、U-18世界杯赛程表及媒体报导等资料,“U-18世界杯
棒球赛”的决赛及闭幕式,将于9月14日在日本冲绳举行,世界棒总会长因故无法参与,
委由担任副会长的辜仲谅代表出席闭幕典礼并担任颁奖人,经综合考量此赛事性质、参与
队伍、辜仲谅与会性质、任务等,辜仲谅主张有亲自出席必要,确有其事。
高院另审酌辜仲谅之前多次经法院暂时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后,皆能遵期返国,可见得辜
仲谅此次出境,具相当公益目的,有暂时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控必要;加上外交部长
林佳龙、运动部政次(前体育署长)郑世忠均表示,同意接受高院责付,对防止辜逃亡,
应有助益。
高院综合考量后裁定,辜仲谅提出1亿5仟万元保证金后,准予自9月13日至9月15日止,解
除限制出境、出海限制,并责付外交部长林佳龙、体育署署长郑世忠及叶建廷律师(受责
付人均应出具证书,载明如经传唤应令辜仲谅随时到场,并于9月15日前入境),此特定
期间期满后,立即恢复辜的限制出境、出海,并发还1.5亿保证金或支票;若辜逾期未入
境,高院将没入该保证金,并依法为后续处分。
针对辜仲谅出具全日本棒协会长山中正竹的邀请函,声请自9月16日至18日止解除限制出
境、出海及科技监控,高院检视该邀请函内容认为,有关今年10月世界棒总执行副会长选
举,及参与执行委员会洲际副会长、财务长竞选等候选人人选的规划,在辜仲谅赴冲绳参
加U-18世界杯决赛及闭幕典礼期间,已安排商议、拜会,已可实现辜仲谅所称规划选务以
达到连任执行副会长的目的。
高院指出,辜仲谅另指出闭幕典礼后的9月15日至18日,有到东京拜会“日本棒坛重要人
士”的必要性,但所谓棒坛重要人士何以能影响、左右10月份世界棒总选举结果,辜仲谅
并未说明,无法认定有其必要性;而且,邀请函所称选举拜票,依日本传统及习惯,需面
见餐叙,才可以展现诚意乃日本棒协会长个人意见,即使属实,亦属日本的传统习惯,国
际性组织的运作,难谓毫无修正可能,无法认定辜有亲自参与必要性、急迫性,驳回此声
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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