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STANCAVE WBCQ商品的特别提醒不利消费者?

楼主: WeMo (微摸)   2025-02-20 09:57:48
※ 引述《usnavyseal (usmarine2008)》之铭言:
: https://www.stancave.com/pages/announcement
: https://i.imgur.com/0aNjiUZ.jpg
: Stancave WBCQ商品公告
: 下方有个特别提醒
: 若取件后发现商品错误,请立即将商品送回取货柜台处理。
: 若未即时送回,导致后续发生争议,STANCAVE将配合司法机关或相关主管机关进行调查。
: 如因此造成STANCAVE或其他人员损害,将依法主张损害赔偿,取件人须负担相关赔偿责任
: 这个公告很怪欸
: 1. 消费者发现商品错误后必须“立即”将商品送回
: 消费者是Stancave的品管吗?
: 2. 如果未即时送回导致后续发生争议,STANCAVE将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
: 所以有错的是消费者,不是STANCAVE?
: 3. 如因未能立即送回商品而导致STANCAVE或其他人员损害,消费者需要负担赔偿责任。
: 最后把赔偿风险丢给消费者?
: 备注
: 怎么有种卖后不理的感觉XD
消费者保护法 第 20 条
未经消费者要约而对之邮寄或投递之商品,消费者不负保管义务。
前项物品之寄送人,经消费者定相当期限通知取回而逾期未取回或无法通知者,视为抛弃
其寄投之商品。虽未经通知,但在寄送后逾一个月未经消费者表示承诺,而仍不取回其商
品者,亦同。
消费者得请求偿还因寄送物所受之损害,及处理寄送物所支出之必要费用。
东西寄错就是你stancave自己要处理
还想甩锅给消费者阿 不来取就帮你蛋雕噜
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是要调查法务有没有法律系毕业吗 笑死
作者: bxxl (bool)   2025-02-20 10:05:00
他公告是关于现场取货的,不符合你这个条文吧
作者: Logleader (隆哥里德)   2025-02-20 10:09:00
跟这条完全没关系吧…
楼主: WeMo (微摸)   2025-02-20 10:10:00
喔真假 没点进图片看 那没事了
作者: adhere (Believe in Me)   2025-02-20 10:23:00
他有点取巧 明明是通讯购物 却要求 现场取货 明显是想要规避 七天鉴赏 这条款 很没品 吃定多数人不想上法院但七天鉴赏期前题是通讯购物 跟取货方式无关 这家公司真的超级烂
作者: Hosimati (星咏み)   2025-02-20 10:28:00
因为不是投递、邮寄的,所以消费者应该还是有确认产品的责任,但是给错东西就完全是卖方的责任了,还能这样威胁,真的笑死人你不如在 sop里写,叫取货处的员工做好跟客人比对商品的流程阿消费这买完回家才发现,也是卖家的责任,还要被要胁“立即”?
作者: kaybear3001   2025-02-20 10:57:00
现场取货一定一堆人 根本不可能打开来检查的
作者: Lewis1122   2025-02-20 15:15:00
重点是消保法第19条才对,毕竟这种访问或通讯的情况,不管交货手段,买方在订购的当下就是无法检验实物,所以消保法第19条才规定访问或通讯买卖可以在7日内无条件解决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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