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巨蛋兴建又引起讨论,历史总是重复,这20多年来始终来棒球迷对于兴建大巨蛋这议题有一些看法,我总觉得有些需再认识与思考。常见论述(问题)及我的看法整理如下:
1.Q:何必兴建大巨蛋?现有职棒球赛有常满场吗?等常满场时再来建吧。
A:
请大家思考,羽球排球篮球室内网球...等体育比赛有常满场吗?为何室内体育馆全国已有不少座,但规划要再盖的也不少,投资金额其实也不低(举个例子新北小巨蛋体育设施经费及附属商业设施各约80亿,合计150亿以上),反而少有被质疑?
第一个原因就是体育设施是在都市计划区会特定保留的用地。简单说来一个县市有些地就是会用来盖体育设施的。各县市会根据土地的大小与现有设施的必要性通盘考量未来该兴建什么样的体育设施。
举个例子,新北市在板桥要BOT兴建小巨蛋,要求座位要1万席。而土地面积4公顷多。这的确是适合小巨蛋的土地面积。然而,政府提供了体育用地后,常见希望民间兴建及后续营运,这便是BOT。兴建经费由民间负担。然而可以想见,单纯要以纯体育设施之收入来负担兴建费用以及后续的营运,投报净现值绝对小于0,而陷入无人投标窘境。所以政府会搭配附属商业设施以及租税减免等优惠,来提升厂商投标之诱因。在台湾较为大型BOT中,相对成功的案例是高雄巨蛋(不能打棒球),由汉神经营,有相当比例的附属商业设施。当然目前的大巨蛋也是。还有更早之前陈水扁市
场力推的台北市立棒球场及体育馆原址改建大巨案(后由马英九市长改选松山菸场兴建)也一样规划商业设施。
所以,对政府来说,BOT既能达到体育场所兴建的目的,满足一定的公益性。也能活化民间资金,已经是相对兼顾到各方需求的解放决方案。
第二个原因,很重要。为了提升民间参与投资的意愿,‘’多用途‘’是重要诱因,所以这个场馆用途除了体育赛事外也要有展演用途,后续才有相对足够的现金流支应兴建费用。而这个‘’多用途‘’的选择权价值对于台湾这个相对地小人稠的地方相当重要。
2. Q:何必兴建大巨蛋?兴建国际标准室外棒球场较便宜,维护成本较低。
A:如同上面所述,台湾土地相对珍贵。在同一块土地上,如果有多用途,除了增加民间投资诱因外,也能运用该块土地的运用效率。
以这个角度来看,同样一块土地,单纯兴建棒球场以及兴建一座大巨蛋,哪个决策较为理性恐怕见仁见智。以台湾这样湿热的天气,地小人稠的人口密度,与美国相较之决策考量恐怕大相迳庭。
举个例子,新北市目前规划的大巨蛋潜在地点 之一防洪三期,以及桃园市的规划潜在地点中坜运动园区,土地面积都约9公顷左右,这就是适合兴建大巨蛋的地。和陈前市长之前台北市立棒球场规划大巨蛋案的基地面积差不多。
以政府角度,同样一块地,可以地尽其用,从事棒球以及展演等活动,当然比纯棒球场好。何况以BOT营运,配合附属商业设施以及家庭娱乐设施运转,一年到头的活动一定只比单纯棒球场为多。
所以新北及桃园那二块体育用地欲规划兴建大巨蛋,对棒球运动是有益(依目前资讯,那二块地绝不会规划单纯室外棒球场),球迷应乐观其成。至于BOT模式下是否有厂商投资,那是政府后续规划与潜在厂商的决策。
在此提供些大略数字,假设大巨蛋纯兴建成本160亿,与小巨蛋80亿相较差80亿。乍看之下差了80亿似乎不少,但大家忽略了这是50年要摊提啊。BOT通常特许期间50年,以50年摊提每年约差1.6亿(为了直观说明起见,在此不考率折现率因子与借款成本)。以大巨蛋现有潜在职棒赛事需求以及大型演唱会以及较多元附属商业设施之产值。我认为会比兴建小巨蛋的投报净现值高。更何况还有场地"选择权价值‘‘。说白了,在通常情况下,大巨蛋可以办的事,小巨蛋有些办不了(譬如台湾产值最高的运动棒球)。小巨蛋可以办的事,大巨蛋也办的到。
3.Q:请球团自建大巨蛋,可自由运用。
A:以我目前看过的资料,要在交通发达,自行买地,自行兴建,要达到投报净现值大于0之机会非常非常低。几乎不可能。
撇开上述投资决策不谈,民间要自行找到完整约‘’9公顷‘’地,要在交通方便处,很难。后续都计划审议等行政流程,嗯,可说关关难过。
如果政府以BOT方式,我想会是相对理性决策考量之作法。
台中/高雄目前尚未有大巨蛋之特定规划地点,但盼望以台湾天气之特殊性考量,室内棒球场还是相当有吸引力。期待当地政府也能提出规划。
大家也不必默认台湾只需几颗蛋而划地自限。如果以BOT投资的话,投资者配合长期贷款,可以降低平均加权资金成本,以增加投报净现值。
4.Q:兴建大巨蛋,会排挤三级棒球经费。
A:不会。兴建大巨蛋用BOT的话是民间资金怎会用到三级棒球经费。
综上所述,建议球迷们正面积极看待大巨蛋兴建。毕竟是对棒球(主要是职棒产值提升)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