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ynameisdick (我就是屌)》之铭言:
: 这篇新闻写得很清楚,大巨蛋要办演唱会可以,但就是要通过台北市政府体育局同意
: 等等,你不是说大巨蛋“在商言商”吗?
: 怎么办个演唱会,还要台北市政府体育局同意呢?
: 体育局哪时候管到演唱会举办去了?
: 就是因为大巨蛋“本来就不是拿来办演唱会”的啊
因为演唱会是大型群聚活动
不管是不是在大巨蛋办
只要人数超过规定
就要跟台北市政府申请
这跟大巨蛋当初是因为要在室内打棒球没关系
所有符合大型群聚活动定义的活动都要申请
大巨蛋的主管机关刚好是体育局这样
如果是换做在其他地方办演唱会这种大型群聚活动
就去跟那个场所的主管机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