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指出,亚太国际棒球训练中心OT招商条件年租金是250万元,营运额4千万元以下不
收权利金,4千至5千万元收5%,5千万至6千万元收10%,6千万至7千万元收15%,7千万以
上收20%,委外年限为10年(优先续约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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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场OT给民间机构之后,每年要提供营运报表给地方政府,作为权利金计算依据。
桃园球场案就是有独立的球场公司跟球团分开,台南棒球场OT案好像是提供独立的
营运报表?
球场营运额(收入)要依照OT契约里面约定的收费标准来收费。
(送市政府核定,就跟大巨蛋一样)。
https://i.imgur.com/tvukUQi.jpg
里面就有写:
租给职棒比赛每场是收门票的10%(桃园好像是15%)、非体育性活动(演唱会)每场是
收门票的10%(这个包在营运额里面赚了,桃园要另外收)、LED大萤幕每场收1.2万、
广告看板每面每场1万、转播费每场5万、美食街、摊贩的租金、还有一些有的没有的
(没有球团商品贩卖收入啦)。
这些东西一整年加总起来算营运额,然后来计算权利金。
依据108年上次台南棒球场OT可行性评估报告,推估的每年营运额如下,108~112年都
不超过2000万。
https://i.imgur.com/Vk5WVn2.jpg
另外依据109年桃园棒球场OT可行性评估报告,
106~108年职棒比赛的租金收入(门票的15%,含季后赛),大概2400万左右(门票收入
大概1.6亿元)
https://i.imgur.com/780zLOq.jpg
加上转播规费、季后的演唱会(每年大概2300万),预估未来每年的营运额约5600万。
https://i.imgur.com/D7yaKqw.jpg
https://i.imgur.com/3nGrElZ.jpg
也就是说桃园球场如果没有加上演唱会的话,每年球场营运额大概是3500万左右,
按照这次亚太的权利金计算方式,4000万以下就是免收,市政府只能收到土地租金
2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