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iel0527 (凡人)》之铭言:
: 计时的部分前面讨论很多了,小弟比较在意“击球员准备好击球姿势”这一点
: 根据中职的规则补述:投球计时规范
: 击球员需在倒数剩余8秒进入击球区注视投手,并可随时准备好击球姿势。
: 再看中职的棒球规则:
: 突袭投球(Quick pitch)为违规投球。裁判员对于击球员在击球区尚未完成打击准备
前?
: 投球,应判断为Quick Pitch,垒上有跑垒员时罚则为 Balk,无跑垒员时计 1 Ball。
: Quick pitch 是危险行为,应不被允许。
: 从规则补述我们可以推断,倒数剩余8秒时击球员一定准备好击球姿势了,否则视为违
规
: 而突袭投球的判定是击球员是否准备好打击
: 因此
: 倒数8秒内投手随时可以投球
: 这个结论应该没错吧
认真回
正常的状况下
不应该出现你说的假设
因为打者应该要先被抓超时违规
加计一好球
但假如真的没抓到打者
8秒内投球打者准备好了没
不是直接推论他一定准备好
而是看裁判自由心证判断他准备好了没
所以直接投球还是会有突袭投球的疑虑
毕竟规则并没有规定8秒内视同准备完成
而且突袭投球是在正式规则内
理论上他的判决优先度是比较高的
这个规则是为了维护打者的安全而制定的
我是觉得今天这个case没那么复杂
就只是打者违规该抓没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