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炒房来比是比较不伦不类啦,
我会拿球鞋,公仔,蛋黄酥等等来比较,
同样非民生必需品,同样是转售的暴利行为,
为什么只有转卖表演票券的黄牛会被处罚呢?
话说,如果是卖原子笔一只一万,送Black pink门票,这样也会被罚吗?
如果会的话,那卖汽车送Black pink门票呢?也会被罚吗?
纯闲聊~~
※ 引述《Avandia ()》之铭言:
: 立法逞罚黄牛本身就是一件理盲的事情
: 资本主义社会 我取得了一张门票 这就属于我的资产
: 我有权利针对我的资产做出各种处置
: 包含高价售出 那也是一个愿打 一个愿挨
: 到底违法的逻辑在哪
: 如果黄牛违法 那为何炒房不违法?
: 我透过关系先低价取得红单 在预售之前先取得了购屋权
: 之后再高价售出给其他人
: 此举严重影响宪法赋予人居住的权利
: 反而房屋可以买低卖高 但棒球票不行!?
: 这逻辑在哪
: 难道艺文运动活动的优先顺位比居住还高??
: 如果政府真的想介入
: 应该建立合法票券买卖平台
: 向黄牛收取 低价购入高价卖出 之间价差的税收吧!
: 如果政府能收到税 黄牛能赚到钱 有钱人也能用钱买到自己想要的票
: 难道不是三赢局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