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盟规章如下
: 于联盟规章第16章“新人球员选拔办法”、第86条“旅外的球员”中提及,“表现杰出之旅
: 外球员,得由会长主动提案”,经常务理事会综合考量其职业赛与国际赛之表现,及受关注
: 之程度等,“全体常务理事2/3以上决议通过,推荐有意愿与该球员接洽之球团名单,并同
: 意前开球团得与该球员洽谈加盟事宜,不受本选拔办法之限制”。
来看看之前的新闻报导
[第一篇:旅外球员回来一定要选秀?蔡其昌:当会长没想过改变这件事]
原文连结: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2208859
节录一段:
蔡其昌认为,旅外选手必须透过选秀,其一目的是让各队战力平均,如果有一球队预算无
上限,砸大钱找旅外选手,可能影响比赛的可看性,“这制度是有它的道理,有一定的公
平性。”
“当然也没有这么僵化,还是有些例外状况,就像当年郭泓志那样。”蔡其昌说,“大原
则是清楚、公平的,也有给予一些弹性,所以我当会长以来,没想过要挑战或是改变这件
事。”
当年旅外杰出球员条款正是为了让郭泓志能够顺利返台加盟中职时所设定,目前也只有他
依此条款加入中职。这项条款是否有废除必要?蔡其昌表示:“这部分先放著,他(郭泓
志)就是少数的例外,特别情况才会使用。”
[第二篇:争取林子伟们 中职应速修规则]
原文连结:https://sports.ltn.com.tw/news/paper/1495026
节录一段:
由于旅外杰出球员的人选需要会长提出,杨清珑则表示联盟已有相关规范,短期内不会去
讨论旅外球员的状况,之后有需要再来讨论。林子伟的经纪人陈德伦认为,若中职能够对
于这项条款做出明确规范,像是在大联盟须具备几年年资等等,对于一些优秀的旅外球员
来说,会有一定程度的返台诱因,因为球员可以自由地去跟球队洽谈。
[个人想法]
没会长提出这个条款就不会触发,砸大钱找回杰出旅外球员可以增加比赛可看性
当年郭泓志回来的时候,联盟有能力砸大钱的可能就义大跟统一
义大原本从同意变反对,据说是因为王建民在蓝鸟好投不回来(以下新闻有提到)
https://news.tvbs.com.tw/sports/217177
郭泓志早早就表态想去离家近的台南统一狮
这次部长如果要回来,感觉除非他指名只想去哪几队,才有机会再度启动这个条款
不然以现在中职六队的财力,有哪队签不下来?
而且现在让三轮一点都不亏
以味全龙来说,明年高机率是第六顺位,前三轮分别是1-6、2-6、3-6
换算成郭泓志那时四队年代是2-2、3-4、5-2,如果这样就能换到张育成加盟绝对是赚烂
其他球队愿意眼睁睁看味全龙赚烂?不怕被自家球迷说为啥不积极争取?
除非张育成逆指名
不然启动这条款惹自己麻烦,感觉各球团会比较接受就直接选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