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职官网的中职规章还找的到旅外杰出球员条款
第86条【旅外的球员】未曾于本联盟注册之旅外球员,球团必须透过选拔会议取得该球员
缔结契约的交涉权。但表现杰出之旅外球员,得由会长主动提案,经常务理事会综合考量
其职业赛与国际赛之表现,对于我国职业棒球运动发展之助益,受国人欢迎与国外媒体关
注之程度,以及其他相关事节,以全体常务理事 3 分之 2(含)以上决议通过,推荐有
意愿与该球员接洽之球团名单,并同意前开球团得与该球员洽谈加盟事宜,不受本选拔办
法之限制。
有关球团取得该球员加盟权后,应于届临之年度选拔会议放弃指名权之次数或履行其他补
偿方案等事宜,应于常务理事会中讨论,以全体常务理事会过半数之同意行之。
如果明年有球团想要指名张育成,先要会长提出,最少要四个球团同意,还要提出补偿方
案,不一定是让前三轮,补偿方案也是要过半球团同意才行,所以这困难度很高应该也不
会有球团想要去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