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
(a)(5)击球员使用或企图使用之球棒,经裁判员之判断,曾经以任何之方式改变或改
造以提高延伸距离、或异常反弹力 之目的者。此项球棒包括填充球棒(Filled bat),
改造 成平面(Flat-surfaced),打钉(Nailed)、挖空棒心(Hol- wed)、划装沟线(
Grooved)或涂上石腊(paraffin,wax) 等。 任何进垒不予承认(但不因使用违规球棒
之进垒,如盗垒、投手犯规、暴投、捕逸等除外),任何出局则应成立 。击球员除被宣
告出局并受驱逐离场退外,联盟会长并得另外予以适当处罚。
【6.03(a)(5)原注】 击球员持前项球棒进入打击区,即视为使用或企图使用不 合法球
棒。
【注】业余棒球仅宣判出局,不令退出比赛。
棒球规则上面并没有球棒品牌没有认证的规定
来看一下中职自己的补述
(几乎国际通用)
1.15 【击球员球棒之规定】
(A) 使用之球棒,严禁加工以达到延伸飞距或异常反弹力之目的,如改造为平面、打钉、
挖空棒心、划制沟线、涂上石腊、填充球棒等,凡进入打击区时即违反规定判定出局;若
击出安打或垒上有进垒时不予承认;出局时则承认并退出比赛。【棒球规则6.03(a)(5)
】
(D) 使用球棒之品牌,必须符合联盟注册始可使用。比赛中发现球棒不符规定之审核处理
程序:
(1)比赛用球棒品牌皆须通过联盟认证为使用依据,同时球棒上之厂商标帜须为原制造
厂商提供,不得私自刻划,违规者处以驱逐出场、罚款5万元。
(2) 比赛中若发现该木棒品牌未经联盟认证,对方球队则有权提出申诉,并交付主审于
比赛中宣告暂停,提交赛务部处理;若经赛务部审核违反品牌属实,其比赛行为仍视为有
效,该球棒不得再使用,违规者处以驱逐出场、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