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ngerchao (出外下港人)》之铭言:
: 议约权不在联盟规定的可交易项目中,所以这笔交易台面上不得不以台钢1人换乐天3人的方
: 式操作,切割大王的议约权无可避免,那问题点就在于大王回来之后如何期约运作,会有以
: 下两种情况:
: 1.乐天不签大王给台钢签:
: 这个当初硬凹来的大王回锅议约权,如果乐天放弃,后续处置方式并未明文规范,是由其他
: 球队抽签决定?举行临时选秀?其他球团自由接触?莫衷一是,既然议约权未定,乐天凭什么
: 以此为交易筹码?台钢何必先吃下这个闷亏,这是第一个争议点。
: 2.乐天先签下大王:
: 签下大王~然后呢?乐天可以直接送给台钢吗?有这种前例吗?我看是不行,于公于私都无法交
: 代,那不然交易给台钢吗?又要去硬凑个交易组合出来,这样是要实质作假几次?完全玩弄联
: 盟规章更不可取!
: 我想这才是质疑这笔交易的人心里的顾虑,所以我也跟钱公一样,希望联盟及两球团出面说
: 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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