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ttyfish (我想看棒球)》之铭言:
: 虽然昨天最后什么都没用到
: 不过我觉得这个Case还是挺有趣的
个人觉得应该分两种情况来判
第一种是六局结束时 主队领先或平手
第二种是六局结束时 主队落后
第一种情况下
七局只要没完成
七局已打部份一律不算
回溯至六局结束
双方出局数一样的时候裁定
也就是裁定主队获胜(领先)或和局(平手)
第二种情况下
七局只要没完成
胜负就直接以裁定时的状况去裁定
1.主队落后就裁定主队输
也就是跟第一种情况一样
回溯至六局时出局数相同时的平等条件
胜负不会有影响
2.主队追平就裁定平手
3.主队领先就裁定主队获胜
原:这两个分支则是昨天的例外情况
修正为:这两个分支则是补述的例外情况
主队以不利条件(出局数比客队少)
取得比平等条件(回溯六局出局数相同)更有利的结果
就以此结果裁定
一直以为补述应该是这意思
殊不知是自己超译了被打烂脸
只是不知道我这个想法会不会也有bug…
大家可以讨论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