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日本棒球规定:成为正式比赛后之某局中途,主审宣告截
止比赛时,符合下列的情形时,不判为保留比赛,两队以最后
完整进攻局数之总得分决定比赛胜负。
(1)客队于该局上半局得分形成与主队同分,而上半局进攻未
结束、或下半局进攻未开始、或下半局进攻虽开始但主队未
得分前,被宣告截止比赛。
(2)客队于该局上半局得分而领先主队,而上半局进攻未结束
、或下半局进攻未开始、或下半局进攻虽开始但主队未能追
平或夺回领先前,被宣告截止比赛时。
先不管联盟裁定如何,单纯讨论逻辑
前提
两队应该要有相同出局数的攻击机会才是公平的
若当下出局数不相等,则以上一个完整局数为准,保障两队(主队)权益
状况(1)
(1)客队于该局上半局得分形成与主队同分,而上半局进攻未
结束、或下半局进攻未开始、或下半局进攻虽开始但主队未
得分前,被宣告截止比赛。
因为客队下半局完全没打,所以上半局直接不算,这样两队的出局数才会相等=公平
这边只写形成同分,因为客队如果逆转属于状况2-2
状况(2)
(2)客队于该局上半局得分而领先主队,而上半局进攻未结束
、或下半局进攻未开始、或下半局进攻虽开始但主队未能追
平或夺回领先前,被宣告截止比赛时。
这边其实根据上一局比数有两种情况
2-1 上一局打完主客队本来是平手的
如果客队上半局超前,主队下半局如果还没追平,回溯上一局让两队出局数相等=公平
若主队下半局已追平而暂停,那就算回溯之后的结果跟当下一样,主队没有损失=公平
这个状况是规则中的"主队未能追平或夺回领先前"的未能追平
2-2 上一局打完主队本来是领先的
如果客队上半局逆转超前,主队下半局如果还没夺回领先前,
就算当下已追平但跟上一局的结果比仍是较劣的,
因为以当下和局判定的话两队的出局数不同,所以回溯上一局=公平
这个状况是规则中的"主队未能追平或夺回领先前"的未能夺回领先
但是状况2没有把上半局的状况分别出来但是又把主队未能追平或夺回领先写在一起
如果没有分主队平手或领先的状况,那就没必要把主队未能追平或夺回领先两个都写出来
因为夺回领先前一定就先达成追平了,那就写主队未能追平前就好了 (除非一棒逆转...?)
所以合理的假设是"主队未能追平或夺回领先"是要根据前一局状况分别对应的
(2)这一点应该要再拆成两条
结论
因为主队后攻,所以这个规则一定是保障主队,不会因为下半局没有打完而吃亏
所以单纯以状况判断,应该是要判定主队未能夺回领先,而回溯不是平手
至于联盟怎么解释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规则就写的不够仔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