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母条款不去说他的历史背景,但以现在要求棒球节奏加快趋势这点来看,
问题根本不大~
6点半开打的比赛,要求3.5小时内结束蛮合理啊!
问题反而是一场2:2的比赛,可以搞到快3.5小时才打完九局(本场比赛用时为3小时24分
)
比赛节奏只要再快一些些,不就可以符合天母条款,也跟上快节奏的棒球趋势?
※ 引述《kobenum (抠鼻嫩)》之铭言:
: 就在刚刚,
: 大师兄好不容易一支安打追平战局,
: 然后时间逼近十点钟,菜鸟冉承霖打滚地然后比赛就收工了,
: 虽然早就知道有这莫名其妙的规定,
: 但因为真正会碰到而被裁定比赛的是少数,所以想说规则嘛看看就好,
: 应该不会那么衰小遇到,结果今天就遇到了@@@
: TMD,什么天母条款,本来还期待延长赛却因为这个莫名其妙条款直接被没收,
: 天母人了不起喔,10点静音已经很配合你了还要直接收掉比赛,阿不就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