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举一个scherzer好了,这位名人堂级的投手从出生到现在,没帮美国投一场国际赛
不过他这样才是正确的工作态度,他的钱是球团给的,不是USA给的,他所缴的税超过美国99%以上的人,他是球队的资产,当然不能为了国家,给公司造成损失
这就等于说,有一天乡民拿到了,一间公司保障5年1500万台币,希望你为公司服务,当然你在公司上班期间,因工作受伤
公司都会认了(这在劳基法属于公伤)等于春训或球季受伤
而参加国际赛就等于是,乡民在放假期间,自愿被教召,结果因教召太累,导至工作出包,或无法上班,可是公司还是要付你薪水
而不是国家付你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