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无论是哪个国家,用“鲸鱼”来当队名的职棒球队似乎表现都不尽理想,
台湾:
中信鲸和前身和信鲸,1997年到2008年队史战绩554胜572败36和,胜率.492,
仅有一次季冠军(1999),两次参加总冠军赛(1999、2002),
但总冠军赛战绩1胜7败。
最后几年战绩人气都很低迷,2008年底解散。
日本:
横滨DeNA海湾之星的前身大洋鲸和横滨大洋鲸,
1950-1952、1955-1992年将近40年的历史,
仅有1960年拿过联盟优胜和日本一(1998年已更名湾星队)
曾缔造央联单季最多败(99)、最低胜率(.238),
还有央联最多连续垫底纪录(六年,只算大洋鲸五年),
1993年以前只有九次A段班,1970-1989年仅四次。
美国:
只有1915年有球队叫鲸鱼队(芝加哥鲸鱼),
该年他们拿下联邦联盟冠军(不是MLB),但后来联邦联盟解散,
鲸鱼队则并入小熊队,其主场则为小熊队使用,也是目前唯一仍使用中的联邦联盟球场。
综合上述,是不是以后取队名时若要以动物为名,
都应该避免鲸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