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根据兵役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役男育有未满十二岁之子女二名以上,或未满十二岁之子女一名且配偶怀孕六个月以上,可申请十二天的家因补充兵。
照这想法张育成只要放弃列管,改选四个月兵役,今年回国前老婆又至少有六个月身孕,不就可以改服家因补充兵,也不用担心回国后被限制出境,影响旅外生涯。
欢迎棒球迷或法律专家讨论
作者: NightSoul 2023-01-03 02:17:00
但是他已经先服过12天补充兵了
作者: Adam6613 (Adam6613) 2023-01-03 02:17:00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23-01-03 02:18:00OP到不行的OP
楼主: catenane (才不理你) 2023-01-03 02:20:00
XD 原来有人po了
作者:
LLN858 (我好饿~我想吃人!)
2023-01-03 02:51:00你那边股票快买长荣
作者:
sfw0199 (100分)
2023-01-03 03:38:00叩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23-01-03 04:19:0012天兵无敌 懂!?
那篇原文有点小错误,我回了一篇在下面,还请大家指教
作者:
ponguy (●胖盖●)
2023-01-03 08:40:00??
作者: likeyouuu (喜欢妳) 2023-01-03 11:28:00
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