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火腿新球场不符合棒球规则?

楼主: AisinGioro (爱新觉罗。溥聪)   2022-11-08 16:18:13
: → tamakochan: 美国的棒球规则就场边距离是写recommended 11/08 10:41
: → tamakochan: 但日本翻译过去后变成“应” 台湾也有类似的翻译问题 11/08 10:43
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945534819279e7716dbfdac0d34a28eb74e766eb
高木豊也在他的频道讲到这个。
日本语的规则是写
“本塁からバックストップまでの距离、塁线からファウルグラウンドにある
フェンス、スタンドまたはプレーの妨げになる施设までの距离は、
60フィート(18・288メートル)以上を必要とする”
用到必要
台湾这边的
自本垒至后挡设置 (Backstop),以及自垒线至最近之围墙
、看台或其他在界外区之阻碍设施之距离应在60呎(18.288
公尺)以上
台湾也用应。
他说英文只是说这样会比较好 而不是一定要。
不过少了三公尺对球迷来说很有临场感,虽然规则几十年了但这样试试也无妨。
我记得法律上也有应 跟 得的差异? 照理说要用“得”才对
作者: tamakochan (玉子酱)   2022-11-08 16:31:00
这种情形不会用“得” “得”是指“可以” 但这是废话了 留60呎以上当然可以 要留600呎也行啊 重点是规则“建议”留60呎以上
楼主: AisinGioro (爱新觉罗。溥聪)   2022-11-08 16:32:00
了解
作者: jpecho (你拢省小条开大条)   2022-11-08 16:35:00
说到底还是会如期开打吧
作者: ratom0315 (R4T0M)   2022-11-08 17:07:00
可能当是订规则的人认为应该严谨一点,所以把“得”改成“应”。规则是随人订的,所以不一定会完全一样。啊台湾的棒球规则当初是照抄日本的,所以这方面会一样。
作者: satoyama (里山)   2022-11-08 17:57:00
日本的规则照理来说也是从英文来的 只是翻译有误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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