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承认前一篇的推文错误,
联盟有针对随队人员参与斗殴做出处分,
不是跟球迷一样可以处终身禁赛。
这次判罚应该会用"附录"中的"球团队职员违规惩罚规定"的"第17条"(联盟规章第80页)
球团队职员在比赛进行中,若有对对方队职员言语侮辱、恶言恶语、粗暴动作等不正行为
者,处罚款1至3万元,并得禁赛1至3场。若有斗殴行为者,初犯人员处罚款 10万元、禁
赛10场;再犯者,加倍处罚或永不得参与联盟比赛。
不过这也抓出规章bug
也就是随队人员(或是说职员)的处罚条件跟球员一样,
之后只要有冲突,球团就派随队球员冲第一就好。
也就是说各球团只要安排好"冲组",就能保护队上主力球员不被判罚,
万年二军咖突然都有工作了。
这次事件联盟该思考是否修改规章,毕竟登录球员跟队职员应该还是要有所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