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谷条款不是唯一 盘点以球员为名的神奇规则
联合新闻网 / tyrus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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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联盟本季为大谷翔平量身订制“Ohtani Rule”,担任DH的先发投手在投球退场之后,还
能以DH身份上场打击。除了大谷翔平外,应该根本没有其他先发投手会担任DH。 美联社
大家都听过“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然而在规则至上的运动比赛,这句话有时却得改成
:“如果你太强,我们只好改规定”。最有名的例子当属过去NBA跟NCAA大学篮球为了降低
篮球巨星张伯伦(Wilt Chamberlain)有如大人打小孩的恐怖篮下威力,竟曾新增或修改多
达五项篮球规则。其中包括一直沿用至今的妨碍中篮(Goaltending,又称“勾天顶”)以
及最夸张的——“罚球时不准从罚球线原地起跳灌篮”。
这次大联盟劳资协议也出现了一条可说是专为大谷翔平量身订做的“大谷条款”。然而有趣
的是,这条款的目的不但不是降低他的威力,反倒是为了增加他上场机会。根据这项条款,
在两联盟全面实施DH制度后,如果球队让先发投手上场打击,即使他被换下,仍可以DH身份
留在棒次继续打击。虽然官方说法是为了鼓励更多球队跟球员尝试二刀流,但大家心知肚明
,目前因这条款而受惠的也就只有大谷一人,称之为“大谷条款”实不为过。
“大谷条款”虽说仅造福大谷一人,也只对他的母队天使有利。但此举让这位当红炸子鸡多
一些亮相的机会,多数球迷自是张开双手欢迎。由于大谷是凭借震古铄今的二刀流技艺让联
盟及工会自愿增订这项条款,要跟天使对垒的其他球队自不至于有什么意见。更何况两年后
大谷就将成为自由球员,到时候各队都有机会享受这份利益(当然不包括海盗、运动家那些
“穷酸”球队)。因此这项条款的制定可说是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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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谷翔平的“二刀流”无论到哪里都是很好的卖点,其他球队自然也是乐观其成。 路透社
事实上,这也不是大联盟头一次针对DH制度修改规则。早在1973年美联率先开始实施DH制时
,素以足智多谋著称的前金莺总教头威佛(Earl Weaver)就曾大钻这项制度的漏洞。当时
大联盟只规定球队必须在赛前提出DH人选,但没有规定不能在轮到他上场打击前换人。于是
乎威佛常常在DH位置填上当天不会派上用场的投手名字。等比赛开打后轮到DH打击时,再视
当时状况换上特定代打,甚至曾经出现威佛赛前写上的DH人选,其实是个正在参加丧礼根本
未到场的投手等滑稽情形。之后“不堪其扰”的联盟官方终于在1980年堵上这个漏洞,制定
了“所有DH必须至少上场打击一打席”的“威佛条款”。
“大谷条款”的出现大家喜闻乐见,但大联盟过去几次修改规则被不成文地冠上某位球员之
名的故事可就不是那么美好。近年来较令人印象深刻的两大规则修订都跟跑者冲撞野手造成
严重受伤有关。去年11月刚宣布退休的巨人铁捕波西(Buster Posey)曾在2011年5月一场
对马林鱼的比赛中被奔回本垒的跑者狠狠撂倒在地,结果造成这位前一年刚拿下新人王,有
著大好前程的未来之星整季报销。隔年规则委员会就推出所谓的“波西条款”草案,最终导
致大联盟在2014年球季开始全面禁止跑者跑回本垒时冲撞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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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捕手波西(右)在2011年被马林鱼跑者卡珍斯(左)冲本垒时撞伤,整季只出赛45场就报销
,他前一年才拿下国联新人王。联盟经过长期讨论,在2014年起增设“波西条款”禁止本垒
冲撞,中华职棒则是从2016年起跟进。 欧新社资料照片
另一项规定的出现就更加“恶名昭彰”。2015年季中刚被交易到道奇的明星二垒手阿特利(
Chase Utley)在分区季后赛第二战为了破坏对手的双杀守备,滑向二垒时转向铲倒正准备
传球的游击手塔哈达(Ruben Tejada)。这次冲撞导致塔哈达小腿骨折,也让阿特利“打球
很脏”的臭名从此不胫而走,最重要的是大联盟为此又增订了跑者上二垒滑垒的详细规则,
严格禁止跑者为破坏双杀守备而冲撞野手的“阿特利条款”就此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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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利(右)的滑垒动作从他在费城人时期就相当危险,往往会带给防守球队二垒手很大的心
理压力。他在撞伤塔哈达之后,终于让联盟制订了“阿特利条款”。 欧新社资料照片
波西与塔哈达的受伤确属不幸,而大联盟史上唯一一次触身球致死意外所催生的“查普曼条
款”则更是悲剧。现代球迷绝对难以想像一百年前的棒球比赛现场画面:打者不戴头盔就上
场打击(直到1971年大联盟才开始强制规定打者戴头盔,在此之前戴头盔甚至被视为是一种
“娘娘腔”的行为)、投手会在球上涂口水、泥巴或用各种工具破坏棒球表面以制造各种诡
异的球路变化(当时并不禁止唾液球等非法投球)、整场比赛只用一颗被这样“恶搞”过的
球打到破破烂烂仍不更换…正因为诸如此类的“草创”因素,导致1920年8月一场比赛中明
星游击手查普曼(Ray Chapman)因为躲不过一记正中脑门的触身球,在12小时后不治身亡
。
查普曼之死让联盟开始正视比赛用球的使用情形,禁止了唾液球等非法投球的使用,并要求
裁判在比赛中随时更换表面变脏或磨损的球。“查普曼条款”的诞生也终结了死球年代(De
ad Ball Era)。在还给打者一颗“干净的棒球”后,他们开始将球打得又高又远,这才有
了贝比鲁斯(Babe Ruth)跟他那不朽的全垒打演出。
不过也不是每一次规则修改都带有这么浓厚的悲剧色彩。像是大联盟曾一度因为打者抗议前
蓝鸟投手米勒(Justin Miller)手臂上的大量刺青会干扰打者视线,要求他投球时必须穿
长袖球衣,而有了所谓的“米勒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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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勒的刺青就像电影“角头”那样遍部全身,因此大联盟特别为他设立“米勒条款”,即使
是在大热天也要穿长袖球衣上场投球。 2008 Upper Deck 球员卡
另外大联盟也曾为了“左右开弓”投手凡迪特(Pat Venditte)会在场上频频换手投球,不
得不制定“投手必须事先决定好要用哪只手投球,在打席结束前不得换手投球”的“凡迪特
条款”。这一类鸡毛蒜皮的规定与其说是为球员量身订做的条款,更像是一场喜剧(或闹剧
),虽说只能充当球迷茶余饭后的谈资,却也让人见识到棒球场上什么都有的趣味性。
https://youtu.be/ut0xK9gBSIw
投手、打者换边来换边去,搞得裁判好烦啊!大联盟不得不订定凡迪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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