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我的棒球规则观念没有经过查证,都是听长辈转述。
我知道至少这几年的规则,界外高飞球被接杀有可能成为牺牲打的认定。
但是我疑惑的是假设3~40年前也是这么规定吗?因为以前的印象上会以为棒球规则
关于一旦打者打成界外球,就是守方的完全占便宜情况,要嘛打者幸运没被接杀那么
是继续跟投手互动、如果打者不幸被接杀,攻方只有认栽。至少守方没有立即损失。
但大概十年前才有次看中职转播时,球评说某个外野界外深远飞球,外野手不要去接
(或是宁可接了漏掉),不然三垒跑者就会跑回本垒云云。我当时还脑筋打结想说不是
可以去接、接杀了根本没有什么后遗症吗(而且实际上也很多情况外野手确实去接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