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觉得没问题的前提是富邦状元签是确定的
状元要选谁本来就是富邦说了算
先跟状元人选谈好合约没差
至于记者瞎说什么第六队,依照时间来说已经不可能了
不过吹毛求疵的话,还是会有些疑虑
首先是如果双方签好合约了,如果天降超大物主委或育成之类
富邦用状元选了,这样其他队能不能选江少庆?
能选是一定能选,只是会不会空气而已
如果合约没有规范到这种情形(例如一定要用1-1选,或是如果被其他队选到这合约就不生效力之类),那江少庆跟经纪公司也不敢贸然跟选他的球队签约吧?
双方合约不可能公开,其他队不知道内容所以会有风险,但是其他球队有可能不选吗?这样不就默认江少庆归富邦了其他队都不能选?如果因为怕风险而选择了第二想选的球员,球队就有损失了,或许有人会说是其他队自己不选的,只是为什么其他队要平白承受这个风险?
其次,今天你们先签约了,如果主委或育成或其他超大物本来在犹豫要不要参加选秀呢?当然对他们来说只是有没有状元的差别,但是如果当事人很在意这种事,可能还是会影响参加的意愿
第三是公平性的问题,如果只有状元签的球队可以先签约,虽然实质上限制他的意义不大,但是其他顺位来说还是有一种不公平。
但也不可能开放全部球队都先签约,这样就等于逆指名制度了。
其实在对其他球队产生风险的时候,这时候可能就有争议了,如果说大家都觉得状元先签约没问题,我也觉得ok,那是不是把合约也公开大家都清楚突发状况的时候怎么处理?